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宿迁 > 百姓生活 > 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4/22 19:48:51 浏览:7

来源时间为:2024-01-07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我省关于新型食品产业发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产业链培育工作部署,推动现代农业“接二连三”,促进我市新型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落细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坚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路径,围绕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准确把握食品消费市场新变化新需求新趋势,抢抓新型食品产业快速发展机遇,充分挖掘特色优质农产品资源、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加工水平、拓展销售市场,加快建设新型食品产业强市,构建城乡产业协同融合发展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坚持“长三角中央厨房”的发展定位,锚定“省内做示范,全国有影响”的目标要求,将宿迁市新型食品产业打造成“研发能力强、联农带农强、基础配套强、产业集聚度高、效益贡献度高、品牌知名度高”的“三强三高”特色优势产业。到2025年,全市新型食品产业规上产值突破400亿元。

——构建链条完整的新型食品产业体系。坚持强链补链延链,以优质稻麦、绿色果蔬(食用菌)、畜禽蛋奶、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为原材料的加工产业链更加完善,冷链物流、保鲜包装、网络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业更加健全。

——构建富有竞争力的新型食品加工企业集群。全力开展重大项目招引,聚力推进龙头企业培育,着力推进中小企业孵化,形成以旗舰型“链主”企业为引领,上下游企业集聚、协同配套的新型食品加工企业集群。

——构建支撑能力强的新型食品产业载体。围绕企业向园区集聚,优化食品产业园和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空间布局,加快转型升级和提档扩容,园区承载能力显著增强。

(三)重点方向

立足现有食品加工产业基础和农产品特色优势,以预制食品产业为牵引,围绕休闲食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发酵食品等现代食品产业发展方向,着重提升即食、即烹、即配、即热产品创新能力、加工能力,推动“三群四链”补链延链。到2025年,在猪肉食品、水产品加工、果蔬(食用菌)加工三个领域加快突破,产业链条基本建成;在稻米粮油(速冻面食)、肉禽加工、乳制品以及宠物食品四个领域,加快扩量提质,形成竞争优势。

二、重点举措

(一)实施产业主体培育行动。坚持内培外引并重,快速扩大增量、做大存量,加速新型食品产业总量扩张。突出重大项目引建,按照“强链、补链、延链”要求,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加强“宿迁产业链招商热力图”应用,充分发挥“宿迁产业链招商热力图”要素资源“数据库”、产业图谱“信息包”和项目评价“工具箱”的作用,谋划新型食品产业专题招商活动,重点招引一批旗舰型、龙头型、基地型项目,力争每年新招引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新型食品加工项目30个,其中5亿元以上项目10个。突出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建立健全龙头企业培育清单,明确发展重点、确定培育目标,实行“一企一方案”,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通过研究新技术、引进新设备、研发新产品、增加新投资等方式成长为“链主”企业、上市企业。突出规模企业扩容,以新招引项目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建立规上企业培育库,分类指导、因企施策,对新引建项目,加强跟踪帮办,确保投产达标;对中小企业,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注重与龙头企业协同配套,加大纾困解难力度,加快“小升规”进程,迅速扩大规上企业集群。到2025年,新增规上食品加工企业50家以上,新增年开票销售超亿元、10亿元分别达20家、10家,力争在开票销售50亿元以上企业实现突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二)实施园区载体建设行动。优化食品产业园(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空间布局,充分发挥宿迁经开区国家食品产业园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集聚度和综合竞争力;加快各县区(市各功能区)食品产业园和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规划建设,纳入“一区多园”政策体系;鼓励各县区(市各功能区)向主要农产品优势区、重点(特色)乡镇布点建设园区,重点加快沭阳(李恒)绿色休闲食品产业园布局规划,加快泗阳(来安)食品产业园提档升级步伐,加快泗洪(双沟)绿色食品产业园、宿城(埠子)食品产业园建设进程,加快宿豫(来龙)食品产业园规划落地。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按照新型食品产业需求,加强冷链物流、冷链仓储、水电气热、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载体能级。到2025年,食品产业园(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产值突破26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实施技术创新提升行动。推动企业绿色化改造,支持骨干企业改进工艺技术,开展清洁生产,积极创建绿色工厂;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智能装备更新,创建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和产品研发中心,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攻坚食品加工营养和风味保持、速冻保鲜、微生物控制、卤味食品定量卤制工艺、天然食品添加剂生物制备等关键技术。鼓励利用本土农产品资源优势,开发具有宿迁特色的新产品。到2025年,新创建市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机构10家,开发年销售额超5千万元的新产品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产业协同发展行动。支持新型食品加工企业通过订单生产合作、自主投资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鼓励采取“公司 基地 农户”等模式,打通上下游,建设产业化联合体,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支持原料生产基地提档升级,按照机械化、智能化、设施化、绿色化要求,推动稻米粮油、林果蔬菜、畜禽养殖、水产品等原料生产基地改造提标。到2025年,培育形成各类新型食品加工原料订单基地30个以上,新建省、市级产业化联合体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品牌打造促进行动。推进新型食品产业全链式标准化建设,围绕从原料到包装的全过程,制定本土食品加工标准体系,争创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加强品牌营销推广,聚焦“宿有千香”公用品牌打造,实行“公用品牌 企业品牌”模式,把符合标准的新型食品加工企业纳入品牌培育体系,开展食品加工“名品”“最受欢迎食品”评选活动,建立宿迁食品加工产品库,结合“宿有千香”品牌协同推广运作,在主要媒体重点宣传,集中培育一批名优特精产品。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支持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江苏精品、宿迁精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到2025年,力争获批省级、国家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项目5个以上,获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5个以上,开发食品加工“名品”10个以上,培育行业内有影响力的本土企业品牌3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供销总社)

(六)实施冷链物流体系补强行动。加快构建产地预冷、冷链运输、冷链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体系。围绕新型食品加工原材料从田头到加工车间的关键环节,以农产品优势片区为重点,突出黄河故道区域、泗阳S245省道沿线、宿豫S325省道沿线等片区,推进田头冷仓建设,加快推进骆马湖、洪泽湖沿线冷链集配仓建设。围绕食品加工销售配送环节,推进宿迁电商物流园、运河宿迁港物流园、宿迁耿车电商快递产业园、中国农批宿迁市场等重点物流园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各类新型食品加工流通企业发展“中央厨房 冷链宅配”新业态新模式,新建或改建前置仓等末端冷链配送站点,配备移动冷库(冷箱)或建设冷链物流快递专柜。鼓励依托食品产业园(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到2025年,新建产地冷藏保鲜设施80个以上,围绕食品产业园建成冷链物流集配中心8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总社)

三、政策扶持

(一)项目招引方面

1.对新招引的计划投资亿元以上新型食品加工项目,实行“五个一”挂钩帮办,按照“一项目一议”的方式,由项目落户的县区(功能区)优先给予重点支持。

2.对引进的补链强链项目,属于关键环节清单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20的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企业培育方面

3.对首次升规入统的新型食品加工企业,奖励15万元;依据企业规模,优先对应申报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4.对销售收入首次达到亿元的奖励5万元,首次达到5亿元的奖励10万元,首次达到10亿元的奖励20万元,每新上一个10亿元台阶再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5.对优势企业全资收购上下游中小企业延伸拓展产业链条的,给予收购额3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载体建设方面

6.对新获批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县区(功能区),给予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7.对食品加工年产值超50亿元的食品产业园(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给予300万元奖励,每新增一个50亿元,再行奖励30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四)创新驱动方面

8.对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生的研发费用给予30补贴,最高3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9.对首次认定为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院士工作站的,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0.对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一次奖励;对提出省级、市级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研制项目并得到立项许可,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经标准主管机关依法发布后,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财政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五)技术改造方面

11.对列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当年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现行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12.对获批省级示范智能工厂、车间的,分别给与不超过200万元、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3.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项目,设备投资5

[1] [2]  下一页

最新百姓生活
  • 江苏宿迁双鹿上菱电器一期工程竣工04-30

    来源时间为:2022-9-10讯:元月9日下午,双鹿上菱电器宿迁项目一期工程正式竣工并实现产品下线,这也是第一台由宿迁生产的正式下线。江苏双鹿上菱电器宿迁项目总……

  • 江苏省宿迁市党政代表团来湖考察04-30

    来源时间为:2024-01-281月27日至28日,江苏省宿迁市委书记陈忠伟,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浩率党政代表团来湖考察。湖州市委书记陈浩,市委副书记、市长洪湖鹏……

  • 查获盗版《热辣滚烫》等影视作品80余万部!公安部公04-29

    来源时间为:2024-04-25公安机关依法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023年立案侦办侵权假冒犯罪案件4万余起2023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