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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抗旱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5/3 8:24:41 浏览:3936

估采用按照城市干旱缺水率划分等级。城市干旱缺水率采用下式计算:

城市干旱缺水率Pg()=[(城市正常日供水量-城市实际日供水量)/城市正常日供水量]×100

城市干旱缺水率划分等级标准

城市干旱

判别指标

预警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城市干旱

缺水率()

5<Pg≤10

10<Pg≤20

20<Pg≤30

Pg>30

6.2灾民救助

干旱发生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等善后工作。对受旱严重地区,政府要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帮助。市、县(区)有关部门及时安排救灾救济资金和特大防汛经费,帮助受灾群众度过难关。各有关部门灾后善后工作具体如下:

农委抓好农业生产自救工作,抓好农业生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努力实现灾年减产不减收。

民政局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调配,捐赠物资的登记、保管和发放。妥善安置好灾区群众的生活;

卫生局负责灾区防疫医疗工作,做好灾区防疫消毒和日常防疫药品的发放工作,防止灾后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环保局继续做好灾区的水质监测,及时提供水源污染情况,做好污染源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3效益评估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应针对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从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意见,以进一步做好今后的防旱抗旱工作。

7保障措施

7.1资金保障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必然要求有较高的抗旱标准与之相适应,因此政府应当逐年增大抗旱投入,努力建立有效的社会抗旱体系,逐步提高公众抗御旱灾的能力。

(1)请求省防指给予省级抗旱资金的补助。

(2)市、县(区)两级应从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抗旱。

(3)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入资金抗旱。

(4)民政部门牵头,财政、发展改革、水利等有关部门一起,要负责救灾资金的筹措、捐赠款物的分配、下发,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资金的使用、发放,保障救灾资金的落实到位;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截留、克扣、私分、挤占、滥用、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7.2物资保障

(1)请求省防指给予省级抗旱物资支持。

(2)根据防汛责任状要求,市、县(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每年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设备。视情添置或维修、更新柴油机、水泵、水管、旱地龙等救灾设备、物料,安排抗灾车辆和工具。市、县(区)防办负责本级抗旱物资的管理,并根据灾情决定抗旱物资的使用。

(3)全市高亢、丘陵地区的有关乡镇单位应按要求储备部分抗旱物资。

(4)市、县(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物资、器材调用制度。

(5)动员社会力量捐助需要的物资用于抗旱。

7.3应急备用水源保障

旱作区尤其是高亢丘陵地区,应急备用灌溉水源主要通过开挖机井开采地下水来解决。发动各地积极打坝堵埂,拦蓄上游来水,开机抽水补塘补库。

市水利局搞好抗旱服务工作,组织抗旱服务队,指导、帮助广大农民群众挖井、维修机泵等。市气象局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实施人工增雨,缓解旱情。

市防办要积极与省防办协调、汇报,通过梯级翻水,引江水、淮水北调,解决抗旱用水。旱情严重时,要疏通湖库河道,架设临时机泵,挖掘湖库底水,最大限度减轻旱灾损失。

当居民发生饮用水困难情况严重时,市防指应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会同商业、财政等有关部门一起,组织商业市场供应饮用水源。

宿迁市抗旱应急备用水源调度方案表

序号

条件

方案

水源

措施

供给范围

1

沂水干枯

江、淮水北调

长江水、

淮水

中运河泗阳站抽水80m3/s

在满足生活、电厂、航运等用水的前提下,供泗阳县运南灌区,宿城船行灌区,皂河灌区等灌溉用水

淮沭河淮阴闸放

60m3/s

供沭阳县及泗阳县淮西地区

用水

2

沂水较丰,淮水较枯

引沂济淮

骆马湖

视情通过中运河、徐洪河调引沂水

向洪泽湖补水

3

洪泽湖、骆马湖水源基本枯竭,抽取江水能力有限

挖掘湖、库死水

洪泽湖

泗阳、泗洪、宿城等地疏浚通湖河道、引河,架设临时机组抽洪泽湖底水

泗阳、泗洪、宿城沿湖各有关乡镇

骆马湖

宿豫、湖滨新区等地疏浚通湖引河,宿城区疏浚通向六塘河引河

湖滨新区晓店、塘湖及井头丘陵地区,宿豫侍岭等地

小水库

具备引水条件的水库和塘坝及时补水

泗洪西南岗

4

洪泽湖、骆马湖水源基本枯竭,抽取江水能力有限

挖掘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

打深井解决人畜用水

泗洪重岗、曹庙、魏营、上塘、天岗湖等10个乡镇;湖滨新区晓店、塘湖、嶂山林场等乡镇场;沭阳县阴平、茆圩、垅集、刘集等乡镇;泗阳县高渡、卢集等乡镇;宿城区郑楼、洋河新区仓集等乡镇。

利用废黄河高滩地较丰富的浅层地下水,打手压井

废黄河沿线泗阳、宿城、湖滨新区等有关乡镇

5

拦蓄

回归水

回归水

打坝拦蓄,充分利用回归水,抽引灌溉

各骨干排涝河道沿线乡镇

6

人工增雨

市防指、气象局做好准备,待条件成熟

视具体情况定

7.4应急队伍保障

在抗旱期间,市、县(区)级人民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7.5技术保障

农委、气象等部门应充分利用已有的旱情监测系统为全市做好服务。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加快和完善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建设,不断提高水雨情测报、灾害预警水平。建立健全市、县(区)之间和县(区)、乡(镇)之间防汛抗旱异地会商系统,逐步建立旱情监测、传输、分析和评估系统。同时,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充分利用过境洪水,将洪水转化为资源,提高全市水源调度水平和抗旱救灾能力。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调度,并派出专家组,指导面上抗旱救灾工作。

7.6宣传与培训保障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县、乡级抗旱部门有关领导、技术人员进行相关防旱、抗旱知识和技术培训。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定期向全市市民宣传防汛防旱知识;对易旱区进行抗旱知识宣传,适当调整种植耐旱作物。

8附则

8.1编制、审查与审批

本预案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备案。本预案解释部门为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8.2预案修订

抗旱预案启用后,全市其他各抗旱机构依据预案各司其责,服从上级抗旱部门统一指挥,并在预案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在抗旱工作中的经验教训,适时修改更新。一般情况下3-5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修订。修订后的预案按原程序报批。

8.3图表编制

(1)宿迁市抗旱预案简表(见附件1)

(2)宿迁市易旱地区分布示意图(见附件2)

(3)宿迁市主要抗旱水源工程分布图(见附件3)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宿迁市抗旱预案简表

2.宿迁市易旱地区示意图

3.宿迁市主要抗旱水源示意图

附件1

宿迁市抗旱预案简表

预警

等级

耕地受旱情况

城市预

期缺水

率()

会商

主持人

响应

措施

工作原则

抗旱重点

面积万亩)

占耕地面积比例()

红色

460

70以上

30

以上

市防指

指挥

Ⅰ级

响应

全面抗旱,保证重点

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饮用水。

橙色

330-460

50-70

20-30

市防指

指挥

Ⅱ级

响应

全面抗旱,保证重点

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人蓄饮用水、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用水等。

黄色

200-330

30-50

10-20

市防指

副指挥

Ⅲ级

响应

全面抗旱,力争夺取抗旱丰收。

蓝色

60-200

10-30

5-10

市防指

副指挥

Ⅳ级

响应

坚持防汛抗旱并重,实行全面抗旱,确保城乡供水和农业丰收。

附件2

宿迁区号

附件3

宿迁区号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

院,市检察院,宿迁军分区。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抗旱预案的通知》相关参考资料:
宿迁市、宿迁市惠农农业发展、宿迁市交通投资、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宿迁市致富皮业、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宿迁市金田塑业、宿迁市开源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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