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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宿豫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2021/7/23 11:35:05 浏览:491

来源时间为:2021-7-20

宿豫征公告〔2021〕48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顺河街道卓圩社区居民委员会东五组、东十一组、村集体;顺河街道顺兴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八组、村集体;下相街道崇德社区居民委员会六组、三合一组、新村组、苗庄组、三合三组、村集体。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8月2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7月20日起,至2021年8月2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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