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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游一季‘乡’约宿迁”2022宿迁市乡村旅游消费券第二期来了

发布日期:2022/11/15 16:14:08 浏览:42

来源时间为:2022-10-23

为进一步释放乡村旅游市场活力、促进文旅消费回暖,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启动“嗨游一季‘乡’约宿迁”旅游消费季,通过发放乡村旅游消费券、文旅演艺、旅游商品展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构建乡村旅游品牌体系,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第二期乡村旅游消费券活动详情

发放时间:

10月24日—11月2日,每天上午10:00。

参与商户范围:

宿迁中心城区及沭阳、泗阳、泗洪辖区内的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乡村旅游景区及乡村旅游乡镇,具体商户名单可至云闪付APP活动专区查看。

消费券设置:

景区门票消费券:满30元减29元

旅游商品消费券:满50元减25元

餐饮消费券:满200元减100元

住宿消费券:满200元减100元

消费券到账后15天内有效,最晚核销时间不超过11月17日,过期未消费自动作废,未消费金额自动滚入资金池内。

消费券领取:

活动期间,用户登录云闪付APP,点击进入首页“乡”约宿迁活动专区,选中消费券点击“立即领取”按钮领取。消费券分为四种类型,单日单用户每种类型消费券限领一次,每期活动单用户每种类型消费券均限领五次。用户领券成功后可至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看。

消费券使用:

获券用户在参加活动商户使用云闪付APP进行二维码消费时,单笔交易满足消费券使用要求,即可在支付时自动抵扣相应金额。消费券优惠与商户促销优惠可叠加使用。

消费券细则:

一)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二维码等参加。

二)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三)用户获得消费券后,在参与活动商户通过云闪付APP进行二维码消费,单笔消费金额达到该张消费券使用要求的,即可在支付时自动抵扣相应金额,并完成该张消费券的核销。每张消费券只可核销一次。完成核销或有效期到期后,消费券自动失效。

四)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送、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提货券、储值卡等储值类商品不参加活动。

五)消费者在收银台排队一次仅允许进行一次支付,多次支付需重新排队。如消费者有违反排队规则、恶意套利及其他影响其他消费者消费的情况,商户有权拒绝该消费者继续参加消费券活动。

六)凡违反活动规则进行恶意套利的消费者,活动参与商户有权不予优惠,并拒绝其继续参加活动。活动主办方有权保留追回已套取资金的权利。

七)已参加消费券活动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或撤销,则视为消费者放弃优惠,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消费券视为已使用,消费券名额退还至活动券池中。

八)任何由于网络问题、系统升级或维护、黑客攻击、通信故障、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主办方均免除责任。

九)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宿迁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有,承办方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

十)由于网络可能存在延迟,云闪付APP活动展示券上显示的剩余名额仅供参考。

十一)若您对本次乡村旅游消费券活动有疑问或建议,欢迎拨打活动咨询电话:0527-84313029。

十二)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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