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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宿迁市旅游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3/16 5:37:12 浏览:645

各县(区)旅游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旅游企业:

为做好2012年度旅游行业培训工作,根据《宿迁市旅游业加速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11至2013年)》,特制定宿迁2012年旅游行业培训计划。现将《2012年宿迁市旅游行业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2012年宿迁市旅游行业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为主线,通过组织培训班、举行技能大赛、知识竞赛、开展在职人员再教育等措施,促进旅游行业从业人员队伍数量、质量有较大提升,打造一支与我市旅游业加速突破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二、培训对象

1.旅游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导游员、饭店各岗位从业人员、乡村旅游明星户从业人员。

2.旅游企业管理人员,包括:旅游饭店总经理、部门经理;旅行社总经理、部门经理;旅游景区总经理、部门经理;乡村旅游明星户负责人。

3.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包括: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市旅游局及县(区)旅游局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

三、培训目标

1.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通过对旅游星级宾馆、星级农家乐(生态餐厅)、星级餐馆、乡村旅游明星户从业人员、景区讲解员轮番培训鉴定,使餐饮行业从业人员、景区讲解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组织导游年审培训、导游上岗培训,确保专职导游员参训率达到100;组织旅游管理人员培训班,使各类旅游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2.确保旅游安全生产。对旅游安全监管人员、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在游客和市民进行旅游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全行业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工作能力,确保全年不出现一例重大责任事故。

3.培养一批优秀人才。通过组织导游大赛、饭店服务技能大赛等行业技能大赛,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旅游人才。使优秀导游占专业导游的比例达到7。通过校企联合办学,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使中专以上从业人员占比达到45以上。

四、主要工作

2012年的旅游行业培训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修编2套教材,对《2009年版宿迁导游员地接手册》和《2007年版宿迁景点导游词汇编》进行修订,将近年来我市新增加的景点、已有景点新增加的内容、2011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内容充实到两本书中。根据新修订的《旅行社服务通则》、《旅行社入境旅游服务质量》、《导游服务规范》等国家、行业标准,对《2009年版宿迁导游员地接手册》内容进行更新,作为2013年我市导游年审的通用教材;将《2012年版宿迁景点导游词汇编》作为导游考试教材。根本省旅游局要求,对《走读江苏——江苏经典景点导游词》和《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中有关宿迁的考试景点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

2.加强5支队伍建设。一是导游员队伍建设。以导游资格考试培训、导游年审培训、导游岗前培训等为抓手,加大导游职业素质与服务技能的培训力度,推动导游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的提升。大力推进导游等级考评工作,扩大中高级导游队伍,加强小语种导游人才的培养。二是旅游企业中高级管理者队伍建设。围绕旅游安全、旅游法律法规、旅游标准化、企业经营管理等内容,通过举办研修班、集中培训、外出考察等方式,加强旅游企业总经理、部门经理业务培训,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提高企业竞争力。三是加强一线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发动饭店员工参加外语等级培训及考试,继续开展饭店从业人员免费培训鉴定活动,促动校企合作培训饭店专业技能人才。四是加强旅游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在市旅游局推行每周一课制度,组织全市性的行政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培训班,提升队伍依法监管能力和引领全市旅游业科学发展能力。

3.开展2项竞赛。一是组织餐饮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包括:工装展示、中餐摆台、雕刻、冷盘等;二是导游员讲解大赛,选拔优秀导游员参加全省大赛。通过举办比赛,选拔出一批优秀旅游人才,大力营造行业争先创优浓烈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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