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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宿迁开发债”今起发行

发布日期:2016/4/5 7:36:53 浏览:612

2012年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简称“12宿迁开发债”)定于2012年3月26日起发行,主承销商为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9亿元,其中,5.4亿元用于宿迁经济开发区道路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8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7.5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三年末至第七年末内后五年末分别按照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规模预设为5亿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的规模预设为人民币4亿元。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机制。

时间安排上,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2年3月26日,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2年4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的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2年3月28日。

本期债券由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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