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3-31
宿迁网讯(记者王国康)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断优化,旅行社处于恢复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近日,我市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将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旅行社行业纾困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已先后三次下发通知,对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暂退暂缓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此次《通知》明确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同时,相关旅行社企业需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
宿迁现有注册备案旅行社100家,经营范围全部为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自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出台暂缓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以来,全市共暂缓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1435万元。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局将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指导办理缓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手续,督促旅行社依法依规经营,对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确保旅游者合法权益不因保证金政策调整而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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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断优化,旅行社处于恢复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近日,我市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将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