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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3/28 9:01:05 浏览:3278

行签订协议;

2.3复星财务公司承诺,向本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本公司及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银票保证金比例不高于本公司及成员单位在国内金融机构开票所需的保证金比例。

3、结算服务

3.1复星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的指令为本公司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3.2复星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同时,不高于复星财务公司向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所收取费用的水平,以较低者为准。

4、其他金融业务

4.1复星财务公司在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4.2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复星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复星财务公司向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所收取费用的水平。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1年,自2016年01月01日起计算。本协议经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复星财务公司受中国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营要求提供服务;客户仅限于成员单位。因此,财务公司面临着较低的风险水平。

复星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收费标准均等同于或优于国内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的金融服务,且不逊于复星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服务。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一)2016年1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1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签订的议案》。关联董事黄一新、祝瑞荣、钱顺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杨国祥、何次琴和韩顺平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对《关于重新签订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282股票简称:南钢股份编号:临2016—015号

债券代码:122067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方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因业务模式导致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一新、祝瑞荣、秦勇、钱顺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公司关联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杨国祥、何次琴和韩顺平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2、对于因公司业务模式导致的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无法避免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对2016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所作出的安排。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告中涉及公司简称的释义如下:

南钢联合指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指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钢嘉华指南京南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金越信息指江苏金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复星财务公司指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五洲新春指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钙业指安徽东方钙业有限公司

金凯节能环保指江苏金凯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钢银指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燃料及动力,销售产品及商品,租赁土地,办理存贷款,收取担保费等。

根据近年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表: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注:系本公司现款保证金利息。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1、南钢联合

注册资本:85,000万元;住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法定代表人:黄一新;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为氧[压缩的]、氮[压缩的]、氩[压缩的]、氧及医用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的生产及自产产品销售。一般经营项目为钢铁冶炼、钢材轧制、自产钢材销售;耐火材料、建筑材料生产;自产产品销售;装卸、搬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矿业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钢联合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持有本公司114,179,67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5。

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四)项的规定,南钢联合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海南矿业

注册资本:186,667万元;住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海钢办公大楼);法定代表人:陈国平;经营范围:黑色、有色及非金属矿石采选,钢铁产品,橡胶制品,旅馆业,机械设备、配件制造、加工、维修,有色金属冶炼,汽车运输、汽车维修、机动车检测,房产出租,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水质净化制品、氧气、医用氧气的销售,电力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劳保用品,五金交电,电力,压力管道,通讯设施工程安装及维修,电气试验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南矿业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控制的公司。

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海南矿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南钢嘉华

注册资本:17,600万元;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新化社区;法定代表人:黄一新;经营范围:生产高炉矿渣微粉、钢渣、粉煤灰等综合利用产品及上述综合利用产品的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钢嘉华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凯节能环保参股的公司,金凯节能环保持有其50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长黄一新先生任南钢嘉华的董事长,本公司董事祝瑞荣先生、秦勇先生任南钢嘉华的董事。

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南钢嘉华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金越信息

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杨新路252号;法定代表人:秦勇;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自动化系统、智能化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机电一体化设备及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集成及技术服务;电脑及配件销售;网络综合布线;消防设备的销售、安装;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保及技术服务;节能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越信息系南钢联合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金越信息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复星财务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1602a、b、c室、1603a室;法定代表人:张厚林;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拆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复星财务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控制的公司。

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复星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五洲新春

注册资本:15,180万元;住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199号;法定代表人:张峰;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为生产、销售:轴承及配件、汽车零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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