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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4/27 16:40:16 浏览:560

来源时间为:2023-4-25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698,510,649.0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0,017,072.9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401,072,916.57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029,566,492.72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公司总体业务运行状态良好,生产运营平稳。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0.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9亿元,同比下降49.5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2023年财务预算如下:

1、预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

2、预计净利润同比增长10以上;

3、预计科技研发费用投入约占营业收入的4以上。

上述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的盈利预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其工作及专业能力得到公司认可,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2010年8月8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13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200万股,每股面值壹元(CNY1.00),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伍拾伍元(CNY55.00),可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亿陆仟万元整(CNY2,860,000,000.00),扣除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153,390,342.00元,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06,609,658.00元,其中超募资金2,044,979,658.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6月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确认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1)第393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14年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2013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12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5,790,49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31元。截止2014年7月28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399,999,993.14元,扣除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32,060,616.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67,939,377.08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7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4年7月28日出具了众会验字(2014)第4614号《验资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三)2017年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2016年8月3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2,117,03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62元。截止2017年3月10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3.18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32,427,116.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67,572,876.2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2,117,039.00元,增加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进项税)人民币1,733,773.58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797,189,610.81元。

四)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鉴于公司首次发行和2014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事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同意将完结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划转完成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四)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续)

201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使用情况及2022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银行账户余额及募集专户余额差异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四)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续)

201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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