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4-20
为了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宿迁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4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到:3249914146@qq。com。
2、通过邮寄方式将意见寄至:宿迁市洪泽湖路887号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电话:0527-84387213),并请在邮封上注明“宿迁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