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5-11-07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宿财农〔2025〕28号)要求,现将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和任务清单分配如下:
一、上级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宿财农〔2025〕28号文件精神,本次市财政共下达我区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1677万元。
二、资金分配原则
根据宿财农〔2025〕28号文件精神,本次下达资金为2025年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资金分配原则是按照市局资金文件中明确的工作任务资金项目清单分配。
三、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
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677万元)
该专项共计1677万元,用于:粮油高产优质片区建设376万元、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应急救灾83万元、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广468万元、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整县推进750万元。
四、工作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
本次下达的任务清单均为省市已明确的工作任务,详见附件。
五、相关要求
(一)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各单位要根据本次下达的专项资金和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局批准,方案批准后抓紧组织实施。对需要竞争立项的任务,应及时编制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提前组织做好项目申报、评审及立项等准备工作。
(二)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各单位要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对政策性和时效性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要保证及时兑付。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要全面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杜绝资金滞留。各单位在项目资金执行落实后,应及时在“省农业农村厅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数据更新,确保项目执行及绩效数据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三)规范资金管理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资金使用。按规定切实履行必要的专家论证、信息公开、集体决策等程序,确保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各单位要加强对资金支出执行的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监督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时规范使用资金,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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