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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通知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关于责令2026年1月份未申报缴费人限期改正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3/10 10:13:21 浏览:14

来源时间为:2026-03-04

宿迁枫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9户缴费人:

你单位申报期2026年1月未按规定办理社保费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天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见到本公告后15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办理社保费申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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