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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处置车第四场拍卖会等你来看车!

发布日期:2016/4/28 10:11:34 浏览:501

宿迁市车改办委托,宿迁富皇拍卖有限公司将举办宿迁市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处置车辆第四场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车辆

大众、别克、奥迪、昊锐、现代、丰田、本田、起亚、江铃全顺、尼桑、奥德赛、长安、雪佛兰等品牌约136辆(车辆展示现场提供拍卖车辆明细表)。拍卖车辆均不含牌照。

二、车辆展示时间、地点

2016年5月4日至5月6日于市区发展大道144号(原消防支队院内)。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5月4日至5月6日下午4时止在车辆展示地点报名。

四、车辆拍卖时间、地点

2016年5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在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三楼会议厅(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五、其他事项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本次拍卖车辆限定一人最多只准竞买5辆,报名发牌限350个为止。

2.报名手续: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明均需提供复印件2张。报名时需交纳每辆车1万元竞买保证金。银行转账提供银行回单,资金以到账为准,不收取现金。银行转账(户名:宿迁市府苑机关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新区支行,账号:32001774536052503682)。

3.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款汇入(户名:宿迁市财政局国库处,账号:1116020029200003477,开户行:工行营业部)。拍卖佣金交至拍卖公司。逾期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成交后,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暂不冲抵车款,车辆产权变更后凭新的登记证书、行驶证退还履约保证金。车辆过户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过户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交易发票、脱检等费用)。未成交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支票方式退还(不计息)。

5.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的准入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向车管部门咨询,本公司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6.竞买人须于拍卖日上午8:30前到达拍卖会场,凭竞买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领取号牌。限定一个号牌只准一人进场。

7.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协议》、《特别告知》和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转自:宿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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