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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9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被通报镇江扬州宿迁各3起

发布日期:2016/8/12 7:39:11 浏览:521

人民网南京1月7日电(朱殿平)今天,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3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包括江苏9起,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记者注意到,此次通报中,镇江、扬州、宿迁三个地级各占了3起。具体如下:

1.镇江市润州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斌斌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卡送给相关业务单位人员问题。镇江市润州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斌斌,多次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卡,送给相关业务单位人员。吴斌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镇江市京口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少青违规给职工发放节日补助等问题。镇江市京口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少青,违规从专项财政经费中列支,以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名义购买消费卡、实物,给职工发放节日补助。黄少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镇江扬中市油坊中心小学校长许卫星、副校长蔡慧宏违规套取学生伙食费用于送礼等问题。扬中市油坊中心小学校长许卫星、副校长蔡慧宏,采取虚报冒领手段,套取学生伙食费,用于送礼、给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发放节日补助和其他额外开支。许卫星、蔡慧宏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扬州宝应县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钱永建违规私设“小金库”用于送礼、发放职工福利补助问题。宝应县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钱永建,违规私设“小金库”,用于送礼、发放职工福利补助。钱永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扬州仪征市邮政局专职营销员郑兵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仪征市邮政局专职营销员郑兵,利用负责办理单位保险业务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某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所赠现金合计6573元。郑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扬州宝应县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沈文辉公款报销吃喝费用及购买土特产送礼问题。宝应县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沈文辉,两次用公款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共计4598.36元,并用公款2460元购买土特产送礼。沈文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宿迁市宿城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何辉接受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5年7月,宿迁市宿城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何辉,利用分管学校行政与财务的职务便利,接受学校综合楼工程建设监理与施工企业负责人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何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

8.宿迁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孙西勇违规借用所属企业车辆供局机关长期使用问题。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孙西勇,违规从所属运输企业借用6辆轿车供县交通运输局机关长期使用。孙西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宿迁泗洪县水利局运输队党支部书记王乃高,党支部副书记、队长孙美荣违规给自己及两名会计发放工资和节日补助等问题。泗洪县水利局运输队党支部书记王乃高,党支部副书记、队长孙美荣,借口集体研究,给自己及两名会计发放工资和节日补助共计7.65万元,其中,王乃高领取2.53万元,孙美荣领取2.68万元。王乃高、孙美荣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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