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为及时有效地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服务,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特编制《宿迁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宿迁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阅读《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三)《信访条例》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一)主要内容
1、工作职责、局领导分工、机构设置;
2、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3、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程序及流程图;
4、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方式
2、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相关媒体公开;
3、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
4、通过在来访接待场所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公开;
5、通过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宿迁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两部分。
《宿迁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参考资料:
宿迁市宿城区政府、宿迁市开发区 政府、宿迁市人民政府、宿迁市、宿迁市开发区、宿迁市经开区、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宿迁市国开区、宿迁市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