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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宿舍楼及艺术楼屋面防水改造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6/9/22 2:01:09 浏览:547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规有关规定,现对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宿舍楼及艺术楼屋面防水改造工程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宿迁高等师范学校1、3、4、5、6号宿舍楼及艺术楼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本工程地点:宿迁高等师范学校。

(二)施工范围:见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简要说明: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宿舍楼及艺术楼屋面防水改造工程预算约40万元,详细需求见询价采购文件。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二)①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原件及复印件);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并同时具备B类安全员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投标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报名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6年1月以来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原件及复印件)

(三)投标人2013年以来类似的业绩;(原件及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投标人无行贿记录,投标供应商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打印件),供应商也可向企业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五)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六)投标人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原件及复印件)

(七)其他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信息: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14日—2016年7月19日。

(二)报名地点: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总务处或宿迁市教育局1011房间。

注: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报名供应商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诚信等级(详见宿财购〔2011〕10号文件)。

五、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9:0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9:30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教育局10楼1003房间

六、中标原则:本项目以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报价有关信息

(一)报价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9:30

(二)报价地点:宿迁市教育局10楼1003房间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宿舍楼及艺术楼屋面防水改造询价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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