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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社局积极开展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发布日期:2016/10/14 11:35:10 浏览:534

为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关心、支持人社工作,宿迁市人社局积极开展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努力打造“助力企业发展,共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品牌。

【西楚网报道】(记者姬俊平)为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关心、支持人社工作,人社局积极开展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努力打造“助力企业发展,共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品牌。

近年来,全市人社系统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努力在新形势下实现“双维护、双促进”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维护企业合法经营目标,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形成企业职工共发展、共成长、共进步的良好局势。

一、加大劳动保障监察的力度,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送法上门等宣传活动。针对劳动者开展“零缝隙”服务,开展送法进企业、进车间,让劳动者、企业依法维权;针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动帮助用人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降低用工成本,和谐劳动关系;针对劳动者法律维权意识不强,向劳动者发放“劳动者维权手册”,及时解答劳动者维权咨询,带着责任和感情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是建立重点企业服务制度。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狠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抓重点,解难点来实现以点促面,以此提升企业合法用工,劳动者自我保护的意识;为辖区内规模大、用工多的企业主动提供劳动用工介绍,法规培训,劳动合同签订指导等服务,帮助企业依法加强用工管理,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是坚持“一站式”联合书面审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为提高工作效率,劳动监察支队已连续五年联合社保等部门,对全市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进行“一站式”审查,通过比照社保数据库信息等方式,摸清企业底细,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纠正处理。对于问题严重企业,下达责令改正后,确保整改落地实处,确保问题不再发生。对于人数较多的大型企业,企业需要准备送审材料较多,相关人员就主动上门审查,减轻企业负担。“一站式”联合书面审查工作的实施,进一步丰富了劳动保障监察人性化服务手段,避免了多头检查、多层检查、交叉检查等执法扰企行为,起到了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效能的作用。

四是坚持教育整改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和全面检查,将发现的问题总结处理,并形成经验,让类似的问题在其他企业和以后工作中不再出现,帮助企业用工进一步规范,帮助劳动者维权进一步便捷化,让检查效果最大化。对日常巡查、专项监察、书面审查和日常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问题,注重事前告知,事中整改,做到“首犯不罚、情节轻微不罚、一事不再罚”。坚持教育为主,积极通过定点联系、违法企业提醒、个案指导等多种形式,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降低违法用工风险。推行劳动监察建议书制度,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告知企业应注意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今年上半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接受群众来访5785次,受理投诉举报1624件,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511户,为劳动者追讨工资2.3亿元,涉及劳动者1.2万人,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0.57万份,督促106家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登记,补缴社会保险费485万元。调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1585起,调处成功率达85,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38起。

二、加强对企业合法用工的指导,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在全市组织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服务年“活动,以开展“调解仲裁服务年”活动为抓手,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理念,实施“五大工程”,努力打造“助力企业发展,共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品牌,优质高效处理好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接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633件,涉及劳动者3862人。仲裁机构处理1829件(立案921件、案外处理874件、不予受理34件),同比增加73.36;调解撤诉结案1528起,调撤率83.54,列全省第一

一是实施“调解仲裁质效提升工程”,通过规庭审观摩和典型疑难案件研讨、建立终局裁决案件月通报制度、法院建立案件办理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提升仲裁工作质效和公信力。

二是实施调解规范化建设工程。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全市有76个乡镇(街道)建立了较为规范的调解中心。加强企业调解组织建设。联合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建设标准。目前,全市用工300人以上的企业全部建立了调解组织。2016年上半年,企业调解组织处理案件755件,占全市案件总量20.78。深入企业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举办全市乡镇(街道)调解中心调解员和重点企业调解组织调解员培训班、协助苏宿园区举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班,通过培训,企业自身化解纠纷争议的能力明显提升。

三是实施调解仲裁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全市统一建立仲裁员考核档案、表彰优秀工作人员、仲裁员个人考核档案、建立和完善了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

四是实施服务优化工程。开辟农民工争议诉求“VIP”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仲裁”的原则,快速高效处理涉及农民工案件,切实保障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创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上半年,全市仲裁机构为341名生活困难的劳动者开出了《法律援助建议函》,并全部得到了法律援助。市仲裁院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发挥12333调解服务平台的便利优势快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上半年全市调解服务平台处理案件589件,占仲裁机构同期立案量的63.95。在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联系点,帮助企业排查企业劳资纠纷风险点,上半年,全市仲裁机构发出仲裁建议书156份。

五是实施仲裁院规范建设提升工程。继续完善完善仲裁院硬件建设,标准化档案室建设建立健全仲裁院内部管理机制,完善立审分离制度,提升仲裁院功能和服务水平,为促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三、突出源头治理和机制创新,保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深入企业开展深化改革和精准服务确保劳动关系稳定问题调研,召开了座谈会四场,企业实地调研两家。研究出台了《宿迁市关于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核验等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进一步指导劳务派遣单位用工行为。研究出台我市《深化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与国资委、省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等部门反复沟通,最终形成一致意见,报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预审通过。联合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启动全市2016年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的通知》,对5家规模裁员企业,及时上门指导服务,保障劳资双方权益,努力维护就业形势的稳定。

《宿迁市人社局积极开展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相关参考资料:
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化和谐劳动关系、孵化和谐劳动关系、和谐劳动关系 广西、宿迁市交通投资、宿迁市惠农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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