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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审计局市级政府公共工程审计参审中介机构备选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12 10:57:33 浏览:814

来源时间为:2015-11-12

宿迁市审计局级政府公共工程审计参审中介机构备选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宿迁市审计局委托,就宿迁市审计局市级政府公共工程审计参审中介机构备选采购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已于2015年11月12日在江苏、宿迁市等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经研究,决定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宿迁市审计局市级政府公共工程审计参审中介机构备选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GZD[2015]105号

3、宿迁市审计局拟备选市级政府公共工程审计参审中介机构,拟入库名单10家,备选库有效期3年。详细服务清单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响应。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更正内容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更正为: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A

总体情况

25

1、执业场所(10分):公司或分公司在宿迁市区(宿迁行政区划范围内,不包含沭阳、泗洪、泗阳执业场营业面积超过400平方米(含),得6分;营业面积400平方米-150平方米(含),得4.5分;营业面积150平方米-80平方米(含),得3分;营业面积80平方米以下,得1.5分。在宿迁市区执业场所产权为公司或公司法人代表或或分公司负责人所有的,得4分。(以上提供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2、制度建设情况(5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质量控制、业务会议审定、档案管理、违反职业道德处罚等内控制度完善情况对比打分。

3、机构内部建设(5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内部部门分工、人员分配合理性、部门之间协作性等对比打分。

4、公司注册(5分)。公司注册地在宿迁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或在宿迁已设立分支机构的,经省造价总站备案,得5分;已设立分支机构,未经省造价总站备案的,得3分。(提供分支机构备案资料、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B

经营业绩、信誉

15

1、经营业绩(10分)。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政府工程结算审计1亿元(含)以上的,每有一个业绩得3分;1亿元—5千万元(含),每有一个业绩得2分;5千万元—2千万元(含),每有一个业绩得1分;2千万元以下业绩不得分。(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咨询报告,合同内容、金额、日期清晰)。

2、企业诚信分(2.1分)。根据供应商诚信等级对应打分,每级0.3分,新参与的供应商按4级插入计算(详见宿财购[2011]10号)。

3、信用评价(2.9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AAAAA级得2.9分,AAAA级得2.5分,AAA级得2分。(提供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C

专业技术能力

10

1、的专业技术水平(5分):投标人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含),每人得2.5分;(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和2015年2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该社会保险证明以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2、执业资格(5分):投标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有10人,得4分;超过10人,超出部分每人得0.5分;(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和2015年2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该社会保险证明以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D

经营状况

15

1、奖惩情况(6分)。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奖项,按国家、省、市不同级次每次分别加3分、2分、1分;拟参加本项目协审人员个人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奖项每次按国家、省、市不同级次分别加2分、1分、0.5分。(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或文件,时间不一致以文件为主)。

2、财务状况(4分)。2014年度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资料),得4分;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按实际收入/200万元×4计算。

3、税收缴纳(5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凭证》为依据,计算各投标人2014年度上缴宿迁地区国税、地税税款数(提供税收缴纳凭证)。

上缴税额20万元(含)以上的,得5分;上缴税额20万元-15万元(含)万元,得4分;上缴税额15万元-10万元(含)万元,得3分;上缴税额10万元-5万元(含)万元,得2分;上缴税额5万元以下,得1分;无上缴税额不得分。

E

服务承诺

10

1、廉洁从审(3分)。包括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主动申请回避,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参与审计拉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等方面。

2、服从安排(4分)。包括按审计机关要求临时抽调人员参与审计,委托单位从参审中介投标承诺的拟协审人员中指定项目审计人员,参审中介应无条件服从(从F项人员配置中抽调)。参加审计机关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等方面。

3、规范(3分)。包括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等要求实施审计,制订合理的审计实施方案开展并依之开展工作,参审中对其审计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等方面。

F

服务要求

25

1、人员配置(20分)。拟投入本项目总人数达到10人且注册造价师达到5人得10分,人数未达到要求不得分;总人数超过10人每增加1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每人加3分;具有中级造价员(含)以上资格的,每人加2分;无注册造价师或中级造价员(含)以上资格的,每人加1(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和2015年2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该社会保险证明以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2、服务方案(5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正常工作状态下的服务方案和应急状态下的服务方案对比打分。

网上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请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本项目更正公告页面,下载更正后的该项目招标文件。

三、本次竞价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福兆

联系电话:18751035805

采购中心联系人:胡海洋

联系电话:0527-84396019

联系地址: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9楼)

邮政编码:223800

四、财政监督: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部门,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五、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六、已报名供应商请于2015年11月18日17时30分前将看到本公告的回函传真或电邮至采购代理单位,传真:0527-84396061,Email:sqzfcg@126。com,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

宿迁市审计局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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