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8-02-09
(一)贯彻执行我国对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依照授权,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工作;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外事工作制度和规划;协调我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本地区重大涉外事(案)件;负责管理本市外事服务工作。
(二)围绕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总体要求进行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设;利用外事工作渠道,积极牵线搭桥,引资引智,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负责制定市级团组年度出访计划,审核各县区、各部门年度出访计划;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人出访的具体报批事项和护照签证办理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核全市相关人员因公出国(境)事项,承办我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通行证申办业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
(四)指导和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因公出国任务报批和管理工作等涉外事务,了解、检查我市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定期综合我市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的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外办提出书面汇报。
(五)负责组织和配合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及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指导本市各部门、各单位的礼宾接待工作。
(六)负责我市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国际组织的业务联系和交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有关事宜;接待和协调来本市进行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指导本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和接待工作;负责协调举办国际会议的申报工作。
(七)按规定审核邀请与我市建交国家或港澳地区的非官方人员自费来本市进行友好交流等非经贸活动的事项;审核邀请公费接待外国官方人士或来自非建交国家的外国人来本市进行非经贸活动的事项;按规定办理同意邀请外国人来华签证函电的具体业务。
(八)管理本市与外国开展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结好报批手续;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市对外友好协会日常工作,管理本市对外友好协会等民间友好团体及其地方性对外友好交往活动。
(九)配合和协助本市党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材料,向本市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
(十)贯彻执行我国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研究拟定全市侨务工作制度和规划;协调我市重大侨务工作和涉侨活动;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本地区重大涉侨事(案)件;负责管理本市侨务服务工作。
(十一)围绕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总体要求进行调查研究,利用侨务工作渠道,积极牵线搭桥,引资引智,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十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侨务事项,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指导市、县(区)有关部门侨务工作,指导开展社区侨务工作。
(十三)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在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承担以开展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工作为主要任务的出访审核报批工作;承办需请市领导会见华侨、华人和港澳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工作。
(十五)负责对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身份认定,审核华侨来宿迁定居工作;负责侨务信访、扶贫工作;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并依法进行监督。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侨、华人、港澳同胞的宣传工作;协同审核本市重要涉外涉侨报道和宣传制品;联系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华文学校并开展合作交流。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处、出国处、涉外处、侨务处、友城处。本部门下属单位为宿迁市外事服务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市外办部门本级、宿迁市外事服务中心。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一)加强友城建设,注重务实合作,拓展对外开放空间。
1、推动友城拓展实现新突破。与比利时特姆赛市、罗马尼亚奥内什蒂市、加拿大安纳波利斯市正式缔结国际友好城市,市级友城数量从5对拓展到8对,友城工作经过三年耕耘,开花结果。同时在澳大利亚、奥地利、法国等国家选择与我市互补性强城市开展交往。支持宿城区与罗马尼亚特什纳德市正式缔结为国际友城,强化县区联动。
2、推动友城合作取得新成效。围绕宿迁对外开放大局,制订国际友城三年交流计划,完善友城合作机制,努力形成交流活跃、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合作局面。高层互访。与日本南萨摩市、德国诺伊维德市、韩国青松郡实现高层互访,增进友好互信关系。邀请南萨摩市长代表团参加2018年绿洽会,推动双方在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经贸合作。深化与德国交流的深度和广度,举办好中德(宿迁)圆桌会议,吸引德国更多机构和各届人士参与对话交流,推动两地在各等领域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帮助精科、金水等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积极促成我市企业在纺织业和食品加工产业领域与罗马尼亚奥内什蒂市达成合作共识。教育卫生。推动宿迁中学、钟吾国际、苏州宿迁外国语与安纳波利斯市学校定期开展师生交流活动。积极促成宿迁学院与新西兰南方理工学院开展合作办学。按照省友协“双推工作”要求,注重国际友好医院、友好学校交往,推动我市学校与友好城市中小学及职业院校开展夏令营、互访交流等活动,促进医疗技术与人才交流以及健康养老产业合作。完善交流员互派机制,继续与韩国、日本、新西兰等国家友城开展研修员、教师互派工作。促成喜多方拉面协会来宿举办拉面节并开展厨艺交流,让广大市民感受舌尖上的日本。加大旅游相互推介,支持加拿大新斯科舍省在我市举办旅游推介会。协助文旅集团与比利时老爷车收藏协会合作,加强与新西兰因弗卡吉尔市的交流,推动两市国际友好园,促成两市艺术家互访交流。与因市女子橄榄球队开展互访并举行友谊赛,推动两地橄榄球运动交流成为机制性安排。
(二)拓展交往资源,加强平台建设,树立外侨工作品牌。
3、注重资源涵养。进一步加强与德国、意大利、奥地利、加拿大等国家驻沪总领馆和商务机构联系,通过主动拜访、定期联系、参加活动等形式,保证联系的热度与紧密度。同时,拓展与巴西、土耳其、美国等国驻华机构关系,密切与美国南北卡华人工商总会、比荷卢江苏商会、德国江苏总会、德国中国工商会等海外社团、外国驻华商会和商务机构联络,涵养海外交流资源。
4、搭建工作平台。开展宿迁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换届工作,吸引海外侨务资源和民间友好人士积极参与我市对外开放,开创民间外交新局面。选取德中文化经贸促进总会、中法青年企业家协会、瑞士苏黎世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全英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澳华科学技术协会等一批社团组织作为我市首批海外联络站,搭建我市外事侨务工作新的平台。争创2家“中华文化海外交流基地”、2家“华文教育基地”,1家“全国侨务工作示范单位”、1家“省侨务工作示范单位”,发挥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承办“海外华裔青少年夏令营宿迁营”活动,组织华文教师赴外任教,在传播中华文化的同时,延伸宿迁对外交往渠道。
(三)突出为民服务,促进引资引智,助推外向型经济发展。
5、服务重大活动。围绕2018绿色产业发展洽谈会、宿迁(德国)经贸合作论坛、港澳大闸蟹推介会、生态四项赛等活动,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在团组服务、礼宾礼仪、外事翻译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提升活动水平。在全省庆祝国际友城工作40周年之际,积极争取在我市举办城市管理国际论坛,邀请省、市国际友城代表团和相关专家到我市考察交流,让“生态、精致、时尚,充满人文关怀”的宿迁城市建设管理品牌走向世界。
6、服务生态经济发展。加强对日韩、港澳和以德国为重点的欧洲等国家地区经济信息的搜集,突出绿色发展方面的先进经验资讯,为全市建设“江苏大公园”、推动绿色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围绕“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分工,拓展对外经贸交流合作空间”工作要求,发挥外侨职能,为海外招商牵线搭桥,吸引欧美企业来宿投资兴业,提升我市产业结构层次。在海外媒体对宿迁进行宣传报道,定期向友好交流城市、商会、商务机构和国际友人发布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信息,传递宿迁正能量和好声音。
7、服务企业对外合作。进一步完善“外事 企业”活动机制,深入开展“三服务三促进”活动,建立重点外侨港澳资企业挂钩联系制度,提供帮办、翻译等各项服务,及时办理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加大APEC商务旅行卡推广力度,为企业“请进来”“走出去”提供便利。用好外事侨务资源支持精科、玖久等有需求、有条件的重点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拓展海外市场,实现国际化发展。
(四)发挥职能优势,强化外侨管理,提升外侨工作水平。
8、加强因公出国(境)和来华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出访计划管理,切实控制出访总量,确保把有限的因公出国(境)指标用于保证海外招商和友好交往。按照“谁组团,谁负责”、“谁邀请,谁负责”责任制要求,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审批管理,落实好出国(境)会审联席会议制度,杜绝无实质性内容团组出访。加强出访成果运用,严格执行出访报告制度,对近两年全市优秀出访报告进行摘编,让更多的人了解国际最新发展动态和出访形成的好意见好建议,指导各项工作更好开展。强化档案台账规范化管理,按照一事一档、一团一档、一类一档的要求,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9、加强涉外管理。充分发挥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总体外交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于涉外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维护良好的涉外秩序。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发挥好宿迁华侨、港澳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和法律服务团作用,依法维护华人华侨、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政治引领,提升队伍素质,夯实外侨工作保障基础
10、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核心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上下功夫,使之成为我们的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按照省市委部署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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