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宿迁 > 下设单位 > 正文

《宿迁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定》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发布日期:2022/2/4 17:14:17 浏览:118

来源时间为:2020-06-09

6月9日上午,记者从宿迁召开的1 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行为,优化城防护工程体系,宿迁市政府通过立法制定了《宿迁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宿迁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会上,宿迁市司法局副局长邱耀久对该《规定》进行详细解读。《规定》共26条,主要从人防工程建设规划、配建比例、工程类型配比、易地建设条件与费用管理、公众知情权保护、投资人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发布会现场

细化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要求。《规定》第4条至第6条对市、县(区)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人防主管部门应当具体制定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制定片区详细规划时,应当会同人防主管部门落实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内容。

明确了人防工程具体建设义务。《规定》第7条明确了新建民用建筑配建人防工程的比例与标准。第9条明确了易地建设标准和易地建设费缴纳时点。第10条明确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管理要求。第12条对易地建设人防工程作出了具体规定。第14条、第15条对多样化建设与智能化技防作出规定。第16条对工程质量监督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执法部门职责。

强化了公众和投资人权益保障。《规定》第18条、第19条明确要求人防工程要实地标注并做好信息公示,保障公众对人防工程的知情权,遏制住宅区人防车位被非法出售现象。第21条明确提出保障建设单位依法处分法定配建比例外的人防工程,并作出合理限制。

据了解,《规定》对民用建筑配建人防工程比例也作出了规定,市区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的7配建人防工程。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人防工程。

生活中,小区业主很难辨识哪些车位是人防车位?对此,宿迁市住建局副调研员杨林介绍,宿迁自2019年初以来,新竣工交付使用的人防工程,均在每个人防车位上喷涂或悬挂“人防 车位编号”样式的人防标识。2018年底前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市本级去年完成了除较早建成需要二次翻新的国泰广场等7个小区人防工程外的所有小区人防车位的实地标注,今年计划完成90以上商业和单位人防车位的实地标注,力争2021年底完成所有市管人防工程的实地标注。

责任编辑李洁肖燕

最新下设单位
  • 江苏省教育厅公示04-29

    来源时间为:2024-04-2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2号)精神,经高校选拔推荐,省教育……

  • 泗洪县供电公司:男子昏倒在地供电小伙伸出援手04-29

    中国江苏网4月28日宿迁讯“谢谢你们,要不是你及时拨打电话,我父亲的身体现在真的不好说。”4月26日,在宿迁市泗洪县人民医院外科住院部病房,王加平的儿子王育峰紧……

  • 宿迁举办第12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暨市道路交通04-22

    宿迁网讯今年12月2日是第12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为了进一步凝聚社会文明交通共识,协同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创造良……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