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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16/4/30 21:37:26 浏览:524

因工作需要,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一)综合频道:

摄像记者6名(限男性),文字记者4名(男女不限);

(二)手机台:

新媒体编辑1名(男女不限),广告策划运营人员1名(男女不限)。

二、报考条件

(一)记者岗位要求:具有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广播电视编导、汉语言文学、播音主持、摄影摄像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新媒体编辑岗位要求:具有动画、动漫、平面设计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能擅长使用PS、AI等平面设计软件,掌握微信排版和新闻写作能力,且能承担一定的创收任务。

广告策划运营岗位要求:具有广告学、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广告策划运营人员要具有一定的文案策划和场营销能力,且能承担一定的创收任务。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有一定新闻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4月26日

2.报名地点:宿迁市广电总台418房间(发展大道7号)

3.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相关资质证明、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

(二)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

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职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三)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岗位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总台进行考察。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在总台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职位、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试用。

四、试用期限及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三个月,每月发放1400元生活费,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与用人部门签定劳动聘用合同,享受一线记者同等待遇,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手续。

2.在台工作满两年后有机会转为台聘人员,并为其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被录取后,可以先试用,待取得毕业证后签订部聘合同。

4.具有市、县台以上2年工作经历的记者,试用1个月,经过考核合格,可直接签订部聘手续。业绩突出的人员,可直接签订台聘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59469(宿迁市广电总台纪检监察室)。

六、招聘政策咨询

本简章由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招聘简章》相关参考资料:
宿迁市公安局招聘、宿迁市、宿迁市惠农农业发展、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宿迁市交通投资、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宿迁市致富皮业、宿迁市金田塑业、宿迁市交通产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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