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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监管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含监管场所执法管理系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6/26 5:16:56 浏览:555

托,就宿迁市监管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含监管场所执法管理系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迁监管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含监管场所执法管理系统设计)

(二)项目编号:JSSW【2016】21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本次招标内容:宿迁市监管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含监管场所执法管理系统设计)招标,设计内容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工程概算等。

(二)设计总周期:15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7日历天;施工图设计8日历天。

(三)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及本次设计需求任务书,全面导入使用大数据、云计算平台的新技术、新理念,凸显开发建设高效的数字化监所执法管理云平台对保障监所安全、民警执法和数据资源融合将具有重要作用,能够显著提升监所内工作公开化、规范化、系统化。具体涵盖监管支队、监管医疗中心、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武警中队、办案中心、周界附属等建设需求;各智能化系统依托监所执法管理云平台,及时采集记录监所执法管理全过程、全要素信息,发现、上报监所执法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然后由监所执法管理云平台将问题派往相关责任岗位提示提醒,实现全警共享、动态比对、实时预警,同时规范岗位工作流程,对岗位工作实现全流程有效考核。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大大缩短问题的处理周期,提高监所问题的发现率和处置率,使监管工作的业务规范上升成数据标准、工作机制形成网上流程、民警操作能力适应实战应用,进而不断提升监所防控风险、深挖犯罪、规范执法、支撑实战、基础保障的科学化、精准化能力,全面实现“科技型监管”工作新格局。

监所执法管理云平台坚持“警务上云、数据强警、预知预警、掌握主动”的设计理念,以信息化手段整合技术、管理资源,并作为整合资源中管理决策的执行环节、许可落实的监管环节、动静问题的防控环节、执法环节、违规的处理环节,基本实现数字化。监所执法管理云平台一方面搭建承接任务、对接业务、反馈信息的外循环平台,另一方面构建迅速受理、高质量办理、有效监督的内循环机制,以追求和实现数字管理系统环环相扣、环环衔接、快捷高效的有序性、完整性要求。该平台将集成执法管理时所必须的视频监控、工作信息、通讯、警示等要素。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大大缩短问题的处理周期,提高监所问题的发现率和处置率,使监管工作的业务规范上升成数据标准、工作机制形成网上流程、民警操作能力适应实战应用,进而不断提升监所防控风险、深挖犯罪、规范执法、支撑实战、基础保障的科学化、精准化能力,全面实现“科技型监管”工作新格局。总体设计任务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四)付款方式: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

(万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不得延期)

第一次付费

10%

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暨概算通过初步审查后30日内;

第二次付费

40%

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暨概算通过正式审查后30日内;

第三次付费

20%

本项目施工完工,初步验收合格后30日内

第四次付费

20%

本项目竣工审计决算结束后30日内;

第五次付费

10%

本项目竣工审计决算结束两年内,机房及各系统、设备、综合布线运转正常,无设计缺陷、漏项及技术等问题。

(五)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向招标人不排序的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方案。得分高低仅作为推荐候选方案的依据,并不作为中标候选方案排序的依据。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3个不排序中标候选方案经面谈、考察、综合评审确定最终中标方案。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设计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为:

1、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须包含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的企业。

投标人具有以上三类资质之一即可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电气或建筑智能化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6年1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若法定代表人出席开评标会议的同此要求)和劳动合同。

(五)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投标人无行贿记录,申请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打印),申请人也可向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2016年6月28日8:30—11:30,14:00—17:30。

(三)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宿迁市西湖上城西门南50米

(四)招标文件领取方式:上门购买。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7月13日14时30分;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7月13日15时00分;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公安局新大楼1402室(宿迁市府新区,洪泽湖路南侧、市公安局院内)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庞晓晓联系电话:0527-84329688

八、开标有关信息

(一)开标时间:2016年7月13日15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安局新大楼1402室(宿迁市府新区,洪泽湖路南侧、市公安局院内)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宿迁市公安局

(二)招标人地址:宿迁市,联系人:董先生,电话:0527-84352626

(三)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四)代理机构联系人:庞晓晓

(五)联系电话:0527-84329688

(六)联系地址:西湖上城西门南50米

十、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宿迁市公安局互联网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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