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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邮政管理局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向用户提供快递服务

发布日期:2024/3/6 20:25:11 浏览:9

来源时间为:2024-03-05

近年来,我国快递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有效服务居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截至2023年12月,我国快递年业务量已突破1200亿件。记者从宿迁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截至2023年12月,我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00463.7万件,同比增长24.7。

宿迁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快递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快递市场规模逐步壮大,需要加强市场经营秩序规范;促进快递业绿色发展,需要健全相关制度体系;加强快递业安全管理特别是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需要强化有关制度约束。《办法》聚焦近年来快递业在服务质量、运行安全、市场秩序、生态环保等方面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健全相关制度安排,以更好适应快递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需要。

据了解,《办法》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办法》指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前期,我们组织寄递企业负责人召开《办法》专题培训会。从《办法》的修订背景、条文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全面学习《办法》规定要求,并对新旧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办法》施行后,宿迁市邮政管理局将进一步强化《办法》宣贯落实,督促指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提升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促进全市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宿迁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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