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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及春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宿林防〔2016〕1号

发布日期:2016/12/10 4:09:24 浏览:350

各县(区)森(护)林防火指挥部,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近日,省委常委、副省长杨岳对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加强预警预测,切实清除隐患,坚决防止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11月2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琦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也作出了批示: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以“零容忍”的态度,彻底整改每一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根据江苏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林防〔2016〕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宿政传发〔2016〕125号),现就我市当前及春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位。每年11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林业生产的重点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市、县区森(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巡查管护,确保及时消除林火隐患。各地要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一切可能发生森林火灾的隐患。森林防火期,巡逻员、瞭望员、护林员要全员到岗到位,不间断巡护,严禁火种入林。要抓好沭阳古栗林景区、泗阳平原林海景区、泗洪国营林场、宿城黄河公园、宿豫池杉林、三台山森林公园等重点景区巡查监控工作,严格管控火源。三台山森林公园(嶂山林场)、泗洪陈圩林场、宿城林柴场等森林防火重点单位要迅速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重点对林边、路边15米范围内野生杂草进行清除,确保在12月中旬完成。

三、加强预警监测,确保防范措施扎实有效。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预警监测。对达到三级以上森林火险的天气,要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管,严防人为纵火。对森林公园、墓地坟头等重点区域,要确定专人,严防死守。三台山森林公园(嶂山林场)和泗洪陈圩林场要充分利用已建好的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向市指挥中心传输监控图像,保持与省指挥中心对接。要加强群防群护工作,组织开展好毗邻行政区森林防火联防联治工作。

四、加强应急处置,确保火灾扑救安全高效。各地要从实战出发,不断完善扑火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各级指挥员的现场指挥能力。要加强物资储备,做好各种灭火机具、设施的检修维护。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进入战备状态。一旦遇有火情,各级指挥长、林业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赴火场,靠前指挥,集中优势兵力,速战速决。要把扑火安全摆到突出位置,科学组织扑救森林火灾,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知识培训、没有扑火经验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加强值班备勤,确保落实火情上报制度。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做到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情况。遇有火情要迅速组织、调度扑火力量和物资进行扑救,确保火情不延续到夜间,并准确、及时上报火情动态。对迟报、瞒报火情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强化宣传教育,确保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宣传工作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各地要以“森林防火宣传月”为契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要突出重点时段,在春节、清明节等关键时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森林防火氛围。要突出重点区域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用火和火场避险知识、法律责任。三台山森林公园(嶂山林场)、泗洪县各国营林场要在景区(林区)入口、路边、游客集中区设立防火宣传牌等防火标志,告知入园游客和林区群众做好防范森林火灾措施。

宿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及春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宿林防〔2016〕1号》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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