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2-02
5、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部、省厅相关政策规定,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工作。
6、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做好企业复工、返乡人员、返校人员监测。
7、推进2020“六增六强”就业创业“春风行动”网上招聘工作。
8、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监测、劳动争议处理。
9、推进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工作。
10、出台疫情防控清单、人社重大活动暂停或取消工作清单。
11、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就业、社保、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条线工作预案。
12、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舆论宣传引导工作。
13、统筹做好春节感悟书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