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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12月份下半月1 X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6/4/15 9:46:55 浏览:1189

12月29日上午,我召开12月份下半月1 X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副局长史巧红、市物价局副局长江玉林、市发改委副调研员葛恒凯分别围绕全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完善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我市“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规划进行发布。新华日报、现代快报、江苏工人报、中国江苏网、宿迁日报宿迁晚报、宿迁电视台、宿迁人民广播电台、西楚网、宿迁网、速新闻等新闻媒体的记者参会,发布会由市委外宣办副主任李笋主持。

全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基本情况发布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加大政策创制和资金投入,全市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兜底保障功能日渐增强,社会救助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借此机会,我简要介绍今年全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基本情况和明年主要打算。

一、今年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

(一)大幅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和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情况,市民政局会同财政部门拟定城乡低保提标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将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370元、305元分别提高到490元、370元,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目前各地均已提标到位,惠及全市23万困难群众,前三季度共发放城乡低保金4.8亿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继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比例和封顶线。4月份,将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医保或新农合结算报销后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70,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3.5万元,前三季度共救助医疗救助对象25.9万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496万元。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同时,建立“一站式”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困难群众就医时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一次性结清相关医疗救助费用,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三)认真落实临时救助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救助工作规范,审核审批精细,政策实行透明,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今年全市共救助临时救助对象5763户次,支出救助金1058万元。

(四)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市民政局会同市扶贫办全面梳理全市农村低保户和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基数,对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000元,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定的农户,由政府兜底,以户为单位,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落实精准帮扶举措,实现尽快脱贫。

(五)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对全市的五保老人、城市“三无”人员和孤儿供养标准进行了提标,五保老人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800和460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100和5000元,城市“三无”老人由每人每年9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0元。2015年孤儿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分别由每人每月1460元、8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00元、950元。目前已经全部提标到位。2015年上半年全市共保障五保老人1.87万人,保障金额5600万元。保障城市“三无”老人369人,保障金额262.65万元。保障孤儿3471人,保障金额1975万元。

二、明年工作打算

2016年,我们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突出民生改善,加强政策宣传,深化救助服务,不断推进社会救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工作有: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江苏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调研出台市级临时救助办法,探索健全社会力量参与临时救助及其资金筹集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二是进一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建立健全县(区)级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避免出现扶贫死角。三是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实现市级横向部门数据共享,为社会救助对象资格认定提供依据。四是加大对特困人员救助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和孤儿供养保障标准。五是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及时受理举报、投诉,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促进社会救助公平公正。

问题:

1、去年全市有约25.9万人次得到医疗救助,请问全市是指三县五区吗?哪个县区占的比例大?哪些人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答:包括三县五区,沭阳县占的比例较大。2012年,我市出台《宿迁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宿政规发〔2012〕12号),根据办法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孤弃儿童;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市、县(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符合救助条件的参核退役人员;临时生活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共七类对象实施医疗救助。其中,前六类对象由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城镇居民(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我市对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孤弃儿童救助比例为100,年封顶线3.5万元;其他六类救助对象救助比例70,年封顶线3.5万元。

2、今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90元、370元,是所有低保户都提标吗,具体每个人能拿到多少钱?

答:是所有低保户保障标准都提高,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统一由370元、305元提高到490元、370元,分别提高了120元、65元,提标幅度为我市近年来最大一次。在每个低保对象具体获得低保金额上,是领取补足差额部分,就是用低保标准减去人均收入,为实际领取的部分,如果某个低保家庭没有任何收入,那就可以领取全额低保金。

完善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引导居民节约用气

市物价局本期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完善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引导居民节约用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4〕118号)精神,要求所有已通气城市,在2015年底前,均应建立和完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制度,并明确规定,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第一、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例安排。省物价局明确全省覆盖80居民用户的分档气量最高值为300立方米/年,覆盖95居民用户的分档气量最高值为600立方米/年。与国家和省的新政策要求相比,我市现行阶梯价格政策在分档气量和比价关系上都不符合要求,因此需要完善市区居民用气阶梯气价制度。

完善后的分档气量和比价关系是:第一、二、三档分档气量分别为300立方米/年、300-900立方米/年和900以上立方米/年。第一、二、三档比价关系为1:1.1:1.3。完善后的分档气价和覆盖面,第一阶梯,维持现价格不变,即每立方米2.42元,覆盖面为91.89,也就是说,市区91.89的家庭用气量不受新的阶梯气价政策影响;第二阶梯价格为每立方米2.66元,覆盖面为5.58,预计每月每户增加约3.25元支出左右;第三阶梯价格为每立方米3.15元,覆盖面为2.53,预计每月每户增加支出约为31.86元左右。就全省而言,从各市已公布的情况看,分档气量连云港最优惠。分档价格泰州市最优惠,我市取两市之长,目前是最优惠的阶梯气价政策。完善后的市区居民用气阶梯价格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问题一、国家为什么要推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答:天然气作为清洁、高效、优质不可再生的资源,已成为城市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能源。但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一方面,由于居民气价明显低于工商业等其他用户价格,交叉补贴现象严重,导致用气量越大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另一方面,造成部分居民用户过度消费天然气,特别是加大了冬季用气高峰时调峰保供的压力。因此,国家推行阶梯气价制度,就是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抑制过度消费,促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简单地说:一是为了节约资源,二是体现社会公平。

问题二、对于不同人口的家庭阶梯气量是如何确定的?如何办理调增手续?

答:方案是按市区居民用户家庭户均人口4人设计的,少于4人的按4人执行;多于4人的居民用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级阶梯气量分别增加60立方米。具体办理由供气企业受理多人口用户气量核增手续,居民用户提供与该用气地址对应的《居民户口簿》,向供气企业申请增加用气量。

问题三、对低保户和特困职工户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这次完善的市区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本身不会影响到市区低保户和特困职工家庭,但考虑到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同时体现精准扶贫的导向,利用这次完善市区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机会,提高了市区低保户和特困职工户优惠幅度。对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市区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继续实行优惠减免政策,每户每月免费用气量由5立方米增加为10立方米。目前,这个优惠幅度在全省是最高的。

宿迁市“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优化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和途径,减少秸秆焚烧,提高大气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农机局的《关于编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15〕139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农机等部门组织各县、区,市经开区、洋河新区、湖滨新区编制了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全市“十三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此次编制的规划是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年)编制的重要支撑,是“十三五”期间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指南,是省级财政扶持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的测算依据。将影响到未来省对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的考核和资金的争取。我委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从促进农业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因秸秆露天焚烧影响空气环境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出发,详细、周密编制了该方案。

规划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坚持“疏堵结合、多元利用、市场导向、政策扶持”基本原则,大力推广应用秸秆资源化来利用技术、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目标近期(至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8.5,基本杜绝露天焚烧秸秆。全市秸秆收集贮运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可以满足市内秸秆利用企业的需求。远期(至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基本达到100,实现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全面建立起完善的秸秆收集贮运体系,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

我市规划秸秆综合利用途径,以秸秆肥料化(秸秆还田)利用为主,重点促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全面提升秸秆工业原料化、基料化、饲料化利用水平,整体统筹好秸秆还田和多种利用方式的关系,夏季秸秆还田为主收储为辅,秋季秸秆收储为主还田为辅,循序渐进,不断优化全市秸秆利用结构。

规划期内,全力攻破全市秸秆利用现状中存在的秸秆收集贮运难和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不足两大难题;重点解决占全市秸秆资源总量85以上的稻麦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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