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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17 11:08:41 浏览:345

来源时间为:2019-09-13

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市场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4号)、《关于开展市区范围内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宿房发﹝2019﹞25号)等文件规定,我处于2019年8月下旬对市区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中介机构自查自纠、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市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情况、从业人员备案及执业情况、中介机构现场信息公示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未按规定到主管部门备案及群众投诉较多的企业。本次共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47家,现场督促整改到位29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检查房地产估价机构19家,现场督促整改到位18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总体上较为规范,通过本次检查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经纪机构分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未经主管部门备案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如宿迁家诺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具体见附件)。二是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不高,不配合检查人员工作,有的拒绝在整改通知书上签字。如宿迁市洋河新区酒都房产中介服务部。三是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如宿城区广度房产中介服务部、宿迁市万玺房产销售有限公司等。四是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现场信息公示内容不完善,其中无证件公示、无业务流程公示、无从业人员信息公示、公示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等情况较为突出。如江苏楚韵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宿城区一六八信息咨询服务部等。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存在问题

一是房地产估价档案管理不规范。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大多数估价机构虽然建立估价档案管理制度,但流于形式,不重视估价档案管理,没有专门的档案场所,无专人管理,保管内容不完整,未统一编码存放。二是部分估价机构经营行为不规范。部分估价机构为降低成本,简化估价过程,使估价过程模式化,估价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现场勘察停留于形式,只是做一些简单的记录、拍照,缺乏真实性考查。估价报告套用固定模式,许多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师签字为电子签名,非本人现场签字。三是办公场所设置不规范。部分估价机构办公条件较差,上墙管理制度不齐全、不规范。如江苏大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三、处理意见

(一)对未经主管部门备案擅自开展中介业务且现场公示内容不齐全、不规范的宿迁家诺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馨誉家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市中安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丰圆千城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宿城区迁之喜房产信息咨询中心、宿城区一六八信息咨询服务部、宿迁市创瑞地产服务有限公司宿城分公司、宿迁市永恒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市洋河新区嘉园房产中介服务部、江苏楚韵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优优好房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城佳房经纪有限公司、宿迁房多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经开区分公司等13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给予全行业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如仍整改不到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报局执法支队予以查处并记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示。

(二)对不配合检查人员工作,拒绝在整改通知书上签字且未经主管部门备案即开展中介业务,现场公示内容不齐全、不规范的宿迁市洋河新区酒都房产中介服务部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给予全行业通报批评,加强对该机构的日常监管和核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如仍整改不到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报局执法支队予以查处并记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示。

(三)对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且未经主管部门备案开展中介业务,现场公示内容不齐全、不规范的的宿城区广度房产中介服务部、宿迁市万玺房产销售有限公司给予全行业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如仍整改不到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报局执法支队予以查处并记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示。

(四)对现场公示内容不齐全、不规范的宿城区蜗牛房产信息咨询中心、宿迁市思拓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责令其限期整改,如仍整改不到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报局执法支队予以查处并记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示。

(五)对办公场所设置不规范、公示内容不规范的江苏大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给予全行业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如仍整改不到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报局执法支队予以查处并记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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