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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专场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4/1/27 2:04:06 浏览:38

来源时间为:2024-01-22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宿迁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专场新闻发布会。本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的嘉宾是:宿迁食安办主任、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耿静波同志,宿迁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朱红兵同志,宿迁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高永同志,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王元同志。发布会共2项议程,一是新闻发布,二是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进行第一个议程,请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耿静波同志介绍《宿迁市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有关重点工作。

【耿静波】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食安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中心,优化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凝聚工作合力,努力实现学生饮食更健康、更安全、更阳光。2023年12月26日正式印发《宿迁市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24年2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市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性成果,也是全省首部专门针对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的地方立法,为进一步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出台背景

目前,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现有食堂836家,在校用餐90余万人。2020年9月,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市纪委监委直接推动下,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探索建立了校园食堂“阳光直采”机制,解决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源头问题,但在食材加工制作、保存管理等环节还存在学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监管职责不清等问题。为此,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宿迁市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从机制上保障校园食堂食品安全。

二、起草过程

2023年2月,《办法》被列为市政府2023年度立法项目。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立法程序安排,通过广泛调研学校、配送单位、学生家长,征求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11家市直单位及各县区、市各功能区的意见,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召开立法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形成审议稿。2023年12月12日经市人民政府六届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26日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四十五条,分别为总则、校园食堂管理、食品采购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一是统一校园食堂建设要求。明确校园食堂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新建、改建和扩建校园食堂的,市场监管部门对与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有关的选址、流程布局和功能分区等进行提前指导。二是规范校园食堂日常管理。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三是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水果除外)、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四十八小时以上。四是实行食材阳光采购制度。市人民政府建立校园食堂阳光采购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平台实行统一审核、线上采购、阳光配送、全程监控的运营机制。五是厘清了部门职责。教育部门是校园食堂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建立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和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妥善处理投诉举报。《办法》明确了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原则,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加细致明确的法律遵循。

此次立法中最能体现我们宿迁特色的就是把校园食堂阳光采购机制以法律文件形式进行保障,以确保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保障更有力度。校园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2020年以前,学校食堂食材质量不高、食材配送不规范、挪用伙食费、围标串标、食材价格虚高等问题长期存在,带来了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廉洁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风险。2020年4月,在市纪委监委推动下,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卫健等部门,按照“统一审核、线上采购、阳光配送、资金托管、全程管控”的思路,开发建设了学校食堂“阳光直采”平台,运行三年多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建设了“智慧化”平台,通过视频监控、票证管理、车辆GPS定位等信息化手段,实现食材采购全过程可追溯,保障食品安全风险可控;实行了“盲采”、“直采”、“集采竞价”等“多元化”的采购模式,有效维护公平竞争、降低采购成本、切断校企不正当联系;采用“一体化”资金托管模式,实现学生餐费“收款、清算、支付、对账、管理”五大核心功能,避免线下资金交易,有效解决学生伙食资金漏管问题;形成“协同化”部门监管体系,市纪委监委强化调度、以案开道,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教育、卫健、发改、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守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023年,我们坚持平台公益属性,持续深化校园食堂“阳光直采”改革创新成果,着力打造成为食材供应渠道更可靠、采购过程更阳光、食品安全更可满意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

(一)平台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一是制定出台市政府规章《宿迁市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要求、阳光采购制度的落实、政府和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二是进一步梳理平台管理制度,从申请、变更、退出、监督检查、违法违规行为处置、恢复上线、新增商品备案等七个方面予以规范,形成一套流程清晰、要求明确、制度完善的平台运行机制。

(二)平台采购模式不断优化。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阳光直采”工作联席会议5次,联合市纪委监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江苏银行宿迁分行等部门单位共同会商“阳光直采”工作,不断优化平台运行模式,会商解决问题和困难,持续推动平台向公平合理、智慧便捷、监管有力、社会满意的方向发展。通过不断的试点和技术升级,目前,平台采取以“盲采”为主,“直采”为辅,米面油等大宗食品试点“集采竞价”的运行模式,在维护公平竞争、控制食材价格、阻断校企利益输送、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平台日常监管不断强化。为整治平台配送企业违规操作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有效解决违规借壳经营,私自变更运营条件或不具备平台准入条件而继续经营,食材质量把关不严、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未按平台运行规定采购、分拣、贮存、加工、运输食材,采取商业贿赂破坏公平竞争环境等突出问题。2023年以来,累计95家配送企业因违反平台运行规则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被责令暂停交易或退出直采平台。

(四)属地监管责任不断压实。为强化配送企业属地监管责任,市市场监管局为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优化使用平台监管账号,明确监管内容,提升监管能力,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配送企业准入退出机制,落实日常监管计划,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纪委监委的有效监督,离不开各部门的监管合力,离不开社会各界及媒体朋友的参与和监督。2024年,我们将以《宿迁市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契机,持续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持续优化“阳光直采”平台的运行机制,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守护好全市大中小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熊 磊】

谢谢耿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记者朋友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谢谢合作。第一个问题。

【记者一】

主持人我是中新社的记者,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将如何贯彻《办法》,织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谢谢。

【熊 磊】

好的,这个问题请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高永同志回答。

【高  永】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是一个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必须要有高效稳定的工作机制保障,要形成全链条、全覆盖的闭环监管网络。2023年,我们市市场监管局主要围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抓紧抓实两个方面履职尽责,着力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压实责任,督促指导有章法。压紧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全市学校食堂做到“三类人”(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配尽配、“三件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应做尽做、“三本账”(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真实留痕。目前,全市836家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全部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二是全面排查,隐患整治重力度。春、秋季开学前,督促学校对食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逐项对照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监管人员对学校的自查工作及时进行指导,督促学校对存在风险隐患积极整改,把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全链覆盖,专项检查看实效。对学校食堂、校外集中供餐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以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用具消毒保洁、餐饮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内容,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2023年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期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610家次,校园周边小食品店、小餐饮等食品经营主体2830余家次,责令整改118家次,行政处罚16起。督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周边经营主体105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95个,促进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宿迁市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着眼强弱项、补短板,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一是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督促配备学校食堂包保干部,指导包保干部照单履职、开展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并通报属地监管部门。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依法配足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二是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把食品经营许可关,严格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准入。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全面掌握全市学校食堂主体信息和基本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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