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2-20
宿迁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宿迁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五)年龄要求为: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非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六)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
1)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2)学校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3)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社团(协会)负责人。出具的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