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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迁市国家税务局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7/24 12:08:19 浏览:933

企业服务团队中,引导“走出去”企业在跨境关联交易中遵行国际税收规则,进行合理税收安排。

(四)优化税务组织体系

与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相适应,进一步完善税务组织体系,着力解决机构设置、资源配置、队伍建设与税源状况、工作要求不匹配等问题。

20.切实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市局党组要切实加强本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

21.优化市县两级税务机关管理职能。按照扁平化、专业化、实体化的要求,压缩管理层级、调整管理层次、拓展管理层面,优化市、县两级税务机关管理职能。

市局按照省局要求,精简行政管理职能,重点强化直接面对纳税人的纳税服务和风险应对工作。顺应以省局集中管理为特征,征管职能集约化、扁平化的变革趋势,逐步改变对县级实施层级管理为主的职能定位,逐步精简对下级机关行政监管职能,逐步精简机关内设部门条线行政监管职能,发挥专业优势,承担纳税服务、风险管理专业化职能,提高实体化水平。

县级国税局主要承担直接面向纳税人的纳税服务和风险应对等职能。

22.完善现有征管机构职能配置。改变基层税务机关征管机构“小而全”、专业化程度低的征管职能配置形态,实施纳税服务和风险应对两级管理,在市、县两个层级形成“1 N”的专业化职能分配格局。在市、县局层面,归集整合所有的纳税服务和征管基础事务处理职能,由第一税务分局承担,其他若干个全职能税务分局转型为专业风险应对机构。

23.完善税务稽查机构设置。强化税务系统稽查职责和工作力量,整合稽查资源,推进稽查权的集中行使。完善稽查管理体制,改革属地稽查方式,提升税务稽查管理层级,增强税务稽查的独立性,避免执法干扰。市局稽查局统筹管理,组建若干稽查团队,实行市级一级稽查。

24.完善督察内审机构设置。整合督审资源,完善管理体制,强化税务系统督察内审职责和工作力量。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在保持现有机构数量、级别、编制总体稳定前提下,市局在现有内设机构中明确一个专业化督察内审部门,专司执法督察、内部审计、督审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实现督审监督全覆盖,形成统一、规范、集约、高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25.合理配置资源。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优化税务系统编制结构,提高编制使用效率。调整完善与征管职责相匹配、与提高税收治理能力相适应的人力资源配置,实现力量向征管一线倾斜。到2016年6月,直接从事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的税收管理人员达到全系统人员总数80以上。按照便利纳税人、集约化征管的要求,整合县以下国税机关征管力量,推进县级国税机关所属风险应对机构在县局机关集中办公,实行团队化运作、项目化管理。按照总局、省局的统一要求,逐步规范中央财政对国税系统经费管理体制。

26.加强税务干部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税战略,以《全国税收征管规范(2.0试点版)》为主要内容,强化师资培养,健全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匹配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全面实施“数字人事”试点工作,在纳税服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三个序列中实行“数字人事”信息系统自动取数、痕迹化管理,加强对税务干部平时考核。完善团队组织建设,将税收业务骨干、法律和技术方面人才、数据专家、行业专家顾问等四类人员作为团队成员的基本构成。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编制和工资经费限额内,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解决专业人才不足问题。

27.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国税系统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厘清责任边界,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履职要求,加大问责力度,开展纪检监察统派结合管理。

(五)构建税收共治格局

拓宽社会协作渠道,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

28.推进涉税信息共享。依法规范涉税信息的提供,落实相关各方法定义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财政、工商、海关、银行、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托市政府公共信息平台、江浙沪甬税收信息情报交换机制等,保障税务部门及时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破解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健全税收信息对外提供机制,制定税收数据交换合作协议模板,依法保障各有关部门及时获取和使用税收信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29.拓展跨部门税收合作。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为契机,扩大与有关部门合作的范围和领域,实现信息共享、管理互助、信用互认。拓展税邮合作,进一步探索政府购买税收服务。优化涉税中介机构执业环境,健全涉税中介行业制度,强化对涉税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和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0.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同配合。积极争取司法部门对税务部门工作的支持和保障,确保税法得到严格实施。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的协同配合,做好涉税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实现执行查控信息化、集约化,提高执行和协助执行效率。落实《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法律人才重要作用,不断加快法治税务建设,推进宿迁依法治税工作再上新台阶。落实省局税收法律顾问制度。

31.加强税法普及教育。在税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后,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的协作,广泛开展“税收进校园”活动,建立“校园税法普及教育示范基地”,加强对青少年的税法宣传教育。加强与社区、行业协会、媒体等组织的全方位合作,发挥其覆盖面广、涉及面宽的优势,开展经常性的税收宣传工作,提高税法宣传的广谱效应,增强全社会的税法意识。

三、组织实施

征管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稳妥推进。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党的十八届三种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改革任务要求,从而拉开了我国税收征管领域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又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改革大幕,是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是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需要,也是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是税收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总局、省局、市局各级改革实施方案的陆续印发,就是积极贯彻落实十八届三种全会改革要求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在充分认识改革意义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深、学透《方案》。各级领导班子要带头学习、研读、宣讲《方案》,党组中心组要进行专题学习研讨。普通干部要人人知道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征管方式的根本改变。只有上下关注,理念到位,才能深刻把握《方案》内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营造氛围

《方案》的核心任务包括五大方面,简单说,就是进一步服好务、管好税、合好作、治好队、聚好力,这五方面任务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目标是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有效发挥。各地要针对这些核心任务,加强培训宣传,凝聚共识,争取最广泛的社会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要利用各种机会加强对税务干部的培训,使人人熟知《方案》的基本内容和主要任务;要通过各种渠道对纳税人展开最有效的宣传,让纳税人深切体会到改革带来的获得感;要经常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解释,使协同共治的合力更加强大;要及时精准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报道改革进展、宣传改革成功、传播改革正能量。

(三)健全机制,强化领导

市局明确由深化税收管理改革领导小组承担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成立《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推动、督促《方案》改革任务的组织落实,主动与省局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业务对接。各县(区)局深化税收管理改革领导小组也要承担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相应成立《方案》的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把改革责任分解到位、落实到位,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平稳、高效、有序推进。

(四)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方案》是规划图、任务书,更是战斗令。但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必须讲究方式方法,要立足当地实际情况,统筹设计、科学部署。目前,营改增、征管规范2.0、千户企业集团风险分析、数字人事等相关试点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占用了各地大量的精力,因此,要学会十个指头弹钢琴。同时,上述各项重点工作看似独立成章,其实都涵盖在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这一大的试点工作之下,并相互促进、互为一体,各地要找准结合点,发挥改革叠加效应,协调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五)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方案》贯彻落实工作作为与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同等重要的“一号落实工程、一号督查事项、一号考核任务”,一定要明晰责任,抓好落实。市局为此制定了改革综合试点的总台账,为《方案》的贯彻落实设定了详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市局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改革事项进一步细化分解,确定具体落实步骤,责任到人,使改革有序推进。各县(区)局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既体现市局总体要求、又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一级向一级传递,将责任和压力传递到每个国税干部,从而保证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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