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
省内外市来(返)盐人员在抵达居住地社区、单位、宾馆饭店等测温验码无异常后,可自由流动。
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6月19日20时)
省外(除中高风险地区外)有本土病例
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城市
(6月19日0-24时)
温馨提示
1、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4、7、9、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核酸上门采样。
2、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条件为单人单间、单独卫生间,每日2次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减少与家人接触,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原则上不外出,确需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棋牌室、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原则上在结束居家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3、7天跟踪健康监测:第1、2、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在追踪到的当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单人单间,非必要不出门,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参加线下会议,每日开展2次健康监测。
4、上海来(返)盐人员请提前2天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单位等)报备。
5、近期如您去过上海等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聚集性疫情地区(14天内在学校、居民小区、工厂、自然村、医疗机构等范围内发现5例及以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请第一时间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出行申报之盐之无疫”小程序进行报备或在“我的盐城”APP“出行申报”模块进行报备或向居住地、目的地所在社区报备,按要求配合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具体可拨打12345政府热线咨询。
故意隐瞒行程或未及时报备,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法律责任。感谢您的大力支持配合,城市的安宁有您贡献的一份力量,让我们风雨同舟、齐心抗疫!
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20日
(上下滑动查看)
扬州
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6号)
为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推动以“防得住”保障“放得开”,努力用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卡带*地区)或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来扬返扬人员须凭健康码绿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扬返扬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并及时通过“扬城E健行”小程序自主申报个人信息,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二、各类公共场所须严格执行扫扬城扫码通、测体温、查健康码和行程卡等措施,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如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异常人员,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按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对未按规定落实扫码、查验等防控要求的场所、行业,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三、坚持“人、物、环境”同防,落实入境人员和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和相关环境等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要求。高风险岗位人员和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等重点监测人群按照行业规定做到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行业主管部门和经营主体要督促组织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对未在规定时间和未按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赋黄码,及时补检后恢复正常。
四、药店要严格执行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和信息上报制度,确保信息可追溯;加强网络销售“四类药品”管理,线上售药要求参照线下制度执行。
五、压实重大活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并向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备;100人以上活动由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初审有关材料后,提前一周向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备。正在健康管理期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新冠病毒疫苗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能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尤其是学生和60岁以上老年人,尽早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
七、持续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要负起监管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夯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做好自我防护,认真落实各项常态化防疫要求。依法打击各种干扰疫情防控行为,对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成果来之不易,请各位市民继续支持、配合扬州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安全线,守护美好扬城!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18日
(上下滑动查看)
泰州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上海来(返)泰州人员健康管理,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就上海来(返)泰州人员健康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对14日内有上海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人员,或14日内有其他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第2、7天各进行1次上门核酸采样。
居家健康监测的条件为单人单间,单独卫生间,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减少与家人接触,原则上不外出,确需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棋牌室、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原则上在结束居家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市(区)。
二、对14日内有上海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跟踪健康监测”。跟踪健康监测期间,在第1、2、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在追踪到的当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同时需满足泰州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
三、上海来(返)泰州人员,须提前2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抵达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四、上海来(返)泰州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对因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瞒报、谎报行程轨迹等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19日
(上下滑动查看)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第65号)
随着全国疫情形势总体趋于平稳,为进一步优化来(返)宿人员健康服务政策,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防控,保障市民安全有序生活,现就相关地区来(返)宿人员健康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1.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凡是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卡带*地区)、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和上海市旅居史的来(返)宿人员,提前2天通过“宿康宝”小程序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抵宿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2.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乡镇)旅居史、上海市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街道(乡镇)旅居史的来(返)宿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 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住所实施“单人单间、单独卫生间、原则上不外出”,确需外出的,应提前向社区(村)报备;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从事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进入歌舞厅、棋牌室、浴室、影剧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
14日内有上海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宿人员,实行“7天跟踪健康监测”,第1、2、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在追踪到的当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在“交通场站”出口处查验旅客行程卡,对带“*”人员,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直接放行,对健康码异常人员按规定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对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进行1次核酸采样后放行。
4.各街道(乡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交通场站”、酒店宾馆等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涉疫地区来(返)宿人员的主动摸排、信息登记和报告,按要求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主动报备和健康管理。
来(返)宿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对因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瞒报、谎报行程轨迹等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19日
(上下滑动查看)
如有出行需要
请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
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佩戴口罩!做好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