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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促进商业消费扩容提质行动方案(2023

发布日期:2023/9/26 10:07:52 浏览:102

来源时间为:2023-09-21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宿迁市促进商业消费扩容提质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促进商业消费扩容提质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发〔2023〕9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宿政发〔2023〕99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22〕82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路径,聚焦重点,靶向施策,加快促进全市商业消费扩容提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更好统筹商业领域促消费、扩规模、提质态工作,大力实施优化网点布局、提升消费供给、做优消费场景、壮大市场主体、激发消费活力、优化消费环境六大专项行动,构建网络完备、商圈繁荣、消费便利的商业体系,加快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促进全市商业消费扩容提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消费规模稳步壮大,场景业态多元丰富,消费品质有效提升,流通体系优化完善,商业经济繁荣度、聚集度、活跃度明显增强。

——消费规模迈上新的台阶。到202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超过1800亿元,消费增长走在全省前列。

——消费品牌品质不断提升。到2025年,全市新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超过300个,力争江苏首店、苏北首店实现新突破,优质消费供给能力明显增加。

——消费市场主体持续壮大。到2025年,全市限额以上流通企业力争超过2000家,在批零住餐各行业培育一批重点骨干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

——区域消费中心初步形成。力争经过3年持续推进,市中心城区核心商圈聚集度、吸引力显著增强,消费首位度、辐射力得到新的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重点措施

(一)实施优化网点布局专项行动。

1.强化规划引领。综合考虑市中心城区城市规模、空间结构等因素,紧扣推动消费升级和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的需要,遵循城市商业发展规律,启动编制新一轮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加快构建网点布局更加合理、商业中心更加突出、梯度功能更加完善的城市商业体系。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与商业网点规划的有机衔接、融合,进一步完善有关体制机制,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约束,促进中心城区商业资源的适度集聚。各县要结合城乡发展实际,合理利用现有商业资源,优化商业用地结构和功能布局,不断增强商业消费活力,进一步健全县域商业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2.打造核心商圈。加快编制市中心城区核心商圈建设专项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力争通过3-5年的持续推动,初步形成高能级的中心城区核心商圈,塑造城市新中心、新名片。注重配置优质商业服务资源,拓展高端商务、现代商贸、信息服务、创意创新等功能,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提升核心商圈的美誉度和辐射力。注重布局大型商业设施,建设和改造一批商业广场、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提升核心商圈的资源聚集度和承载力。注重精塑配套环境,优化城市商圈建筑风貌、人文景观、生态环境、交通组织和公共设施,提升核心商圈的辨识度和吸引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宿城区人民政府)

3.完善便民服务。按照“准确定位、错位发展、彰显特色”的思路,各区(市各功能区)围绕万达广场、吾悦广场、爱琴海购物公园、苏州街等有一定规模的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进一步完善功能、优化业态,更好满足广大居民区域消费需求。各县区(市各功能区)要抓住我市获批全国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的机遇,进一步强化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建设,优化完善购物、餐饮、家政、快递、维修等基本保障类业态,让消费更便捷。因地制宜发展文化、娱乐、休闲、社交、康养、健身等品质提升类业态,让消费更舒心。到2025年,全市完成50个“美丽宜居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目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宿迁监管分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二)实施提升消费供给专项行动。

4.大力引进知名品牌。鼓励发展“首店经济”,支持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或授权代理商在宿设立区域首店,实现江苏首店、苏北首店新突破。支持重点企业、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等商业载体运营机构引进更多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入驻。适时举办宿迁知名品牌招商和发展大会,搭建国内外知名品牌和本地载体宣传推介、对接交流平台,展示品牌经济发展成果。鼓励各县(区)出台政策,对引进知名品牌给予支持。中心城区每年新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力争不少于40个,每个县力争不少于20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5.做强商业载体品牌。重点招引国内外知名的商业地产投资商、运营商开发建设、管理运营大型商业项目,鼓励有实力的优质商业运营商盘活、提升闲置或低质态的现有商业设施,打造具有标杆性、标志性和引领性的大型商业消费场景。支持国内外知名零售、住宿、餐饮等品牌企业在宿开设独立法人性质的有区域引领性的品牌旗舰店、品牌功能店。推动开展“宿迁商业品牌企业”评选活动,重点围绕批零住餐行业,每两年评选表彰各行业10家“发展贡献多、市场影响大、消费者认可”的企业,树立典型示范,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6.培育本土消费品牌。建立“宿迁老字号”培育库,有序开展“宿迁老字号”培育认定工作,全力推动“宿迁老字号”创建“中华老字号”和“江苏老字号”。助力老字号开拓市场,支持老字号参加中国进口博览会、江苏老字号博览会,组织举办宿迁老字号嘉年华活动。到2025年,新增15家左右各类老字号。持续开展“宿迁精品”培育认定工作,打造一批具有自主创新、品质高端、服务优质、信誉过硬、市场公认的产品和服务品牌。到2025年,新增30家左右“宿迁精品”。深化“宿有千香”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内涵,放大品牌效应,不断提升宿迁优质特色农产品的整体形象和市场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三)实施做优消费场景专项行动。

7.培育重点商业街区。支持推动苏州街、新盛街等重点街区,对照省级高品位步行街评价标准,在丰富业态、环境优化、智慧管理、宣传推广、品牌塑造、促销运营等方面全面深化提升,争创省级高品位步行街。到2025年,力争建成江苏省高品位步行街2条以上。实施市级高品位特色商业街培育计划,推动各县区(市各功能区)筛选一批基础设施较好、管理运行有序,有一定市场影响和文化底蕴的商业街区进行重点改造提升,建设培育一批市级高品位特色商业街。鼓励各县区(市各功能区)出台有关政策措施,支持建设培育高品位步行街和特色商业街。到2025年,力争建成10条以上宿迁市高品位特色商业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8.提升夜经济活跃度。加强商旅文体领域深度融合,丰富夜购、夜宴、夜娱、夜游、夜演、夜健等消费业态,根据资源禀赋和消费特点,各县区(市各功能区)集中打造2-3个夜经济集聚区,同时纳入服务业集聚区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酒都不打烊”为主品牌,在市中心城区打响“下相不夜城”“月美古黄河”“醉美金樽坊”等一批夜经济品牌。推动建设一批书吧、酒吧、咖啡吧、康体健身、城市小剧场等高品质夜间消费场馆,丰富夜经济消费场景。完善公共交通体系,便捷市民安全出行,鼓励推动有夜经济消费场景的商户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围绕体验式、沉浸式消费,各县区(市各功能区)、市各相关部门要策划组织系列夜间消费主题促销活动,并实现品牌化、常态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9.拓展数字消费新空间。推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实体商业,加快数字化升级,拓展新业态、塑造新体验。培育智慧商店,引导全市20家商场、超市等实体零售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设智慧街区,推动省级高品位步行街和市级高品位特色商业街发展虚拟导购、智能购物、无感支付等功能,提升消费新体验。打造智慧商圈,推动各地筛选有一定规模和基础的商圈,探索建立商圈数字化平台,整合商家、商品和服务资源,融入数字化系统以及科技、时尚元素,打造数字消费新生态。发展直播电商,推动实体商业企业设立直播间,完善企业营销产业链,培育增长新动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四)实施壮大市场主体专项行动。

10.推动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实施商贸企业登高计划,通过业态融合、供应链重组等多种途径,加快培育一批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到2025年,力争全市年销售额5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达到10家以上,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达到8家以上。实施专业市场升级计划,加快推进华东汽车科技城、宿迁国际汽车城、中农批宿迁现代农产品物流园等大型专业市场建设,推动宿迁义乌商贸城、淮海建材城等老市场的转型升级,探索大型专业市场的管理运营模式,孵化重点商贸企业。实施连锁经营拓展计划,全面落实优化食品经营许可、简化烟草及乙类非处方药审批手续等政策,允许连锁经营企业申请统一纳税,鼓励市内外知名零售、医药等连锁企业在我市开设直营店、加盟店,促进扩大经营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烟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11.鼓励潜力企业升限纳统。持续开展“两促两转”培育行动,建立“达限企业促纳统”企业库,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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