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1-05
近期,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组织开展了2023年农贸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第二批)250批次,抽样地点覆盖全市三县六区。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豫区嘉福水果批发部(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顺河镇华东农业大市场C区9街2、6号)生产的香蕉(生产/购进日期:2023-10-25),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抽样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