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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治“老赖”宿迁沭阳法院用上了无人机

发布日期:2016/7/20 3:09:55 浏览:472

“对付‘老赖’,法院都用上无人机了,可见力度有多大!”7月8日下午,在连云港山左口乡一工地门口,两架无人机紧急升空,时而低空盘旋,时而静止不动,不停地拍照、摄像,这是沭阳县人民法院利用无人机开展异地执行任务的场景,引来过往群众驻足观看、议论。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为谋生计,沭阳男子李某与郭某买了一辆旅游客车,挂靠在当地一家旅游公司。期间,在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代其垫付30余万元。随后,经沭阳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李某二人于当年4月19日之前共同给付旅游公司代偿款30.9万元及利息。此外,案件受理费由李某二人负担。然而,李某、郭某采取拖、赖、跑、躲、藏等手段规避法院执行,并把自己名下的一辆旅游客车转移藏匿起来,致使法院的前期执行工作进展缓慢。据查实,李某名下的旅游客车已被案外人实际占有,藏于连云港市东海县山左口乡某小区的工地内。

“在情况了解不清、态势判断不明的情况下率先用无人机航拍器进入执行现场、勘察现场,可以排除危险情况,方便干警全盘掌握执行现场,准确作出判决,以便采取下一步行动。”承办法官汤正说,采用无人机的原因主要由于当地民情社情比较复杂,依靠现有设备难以进入。为防止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强化防范意识,预案制订中加入动用无人机作为执行保障措施,确保全程监控、全程留痕,执行预案经过多次修订完善,为顺利实施异地执行任务提供翔实依据。

7月8日12时58分,沭阳法院调集75名干警(其中法警42名),出动12辆警车,行程两个多小时,奔赴200余公里,直达连云港市东海县山左口乡,开展异地执行行动。到达现场后,无人机随即升空,进行全方位、大空间、立体式监控录像,为执行决策提供了充分辅助,也为执行实施消除了后顾之忧。执行人员按照预案迅速展开扣押工作,案件实施组、宣传摄像组、执行谈话组、现场警戒组和拖车保障组等5个小组平行展开,密切配合,井然有序。经过1个多小时的高效实施,沭阳法院顺利将被查扣车辆拖至修理厂进行妥善保管。

据悉,这是江苏全省首次使用无人机参与法院执行工作。(张立婷覃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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