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宿迁 > 下设单位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6/4/19 9:40:29 浏览:527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中央、省委、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最新要求和我局党建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基层党支部建设的主要任务

1.抓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和要求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定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目标任务和局中心工作,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同时要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不断拓展党建工作的内涵和载体。

2.抓学习。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先进理论知识,尤其是社会主义荣辱观、核心价值观、三德教育,要结合市委“领学、督学、荐学”的要求,及时组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3.抓思想。灵活多样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大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党中央推动党的建设工作为契机,针对广大党员当前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消极因素的转化,确保党员队伍稳定。

4.抓班子。搞好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增强素质,提高能力,求实创新,勤政廉政,增强班子成员的团结,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5.抓队伍。搞好党员队伍建设,树好形象,做好表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在人社事业发展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积极培养适应现代管理要求的人才队伍。

6.抓党员发展。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把基层一线、业务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干部职工作为重点发展对象,不断壮大党组织的力量。

7.抓工团妇组织。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引导、保护和发展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厘清基层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先进理论以及上级的各项决定、决议,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建设学习型党支部。

3.严格管理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干部、群众的意见,维护其正当权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5.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监督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遵守国法政纪,不得侵占和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7.领导本单位工青妇组织的工作,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班子建设

支部班子是党支部的核心,加强支部班子建设至关重要。各党支部要把加强支部班子建设作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项措施主动抓好。

1.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局总支委员会批准。党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4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局总支委员会批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1年。

2.支部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业务工作,组织能力较强,群众信任;同时善做思想政治工作,有敬业奉献精神。

3.支部书记一般由行政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要自觉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

4.支部领导班子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在工作中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做到勤政实干,作风正派。要定期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以身作则,廉洁从政,不谋私利,敢于同各种错误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制度建设

加强党支部建设,必须重视制度建设。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并保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才能有效地保证党支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2次,上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

2.工作报告制度。支部委员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重要问题经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定期向局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3.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要加强组织生活的思想性和针对性,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注重民主生活会的实效和质量。广大党员要如实汇报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负责地向局总支委员会报告。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年终,党支部要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对照党员标准,通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五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公正、如实的评价。同时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5.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应按月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支部每半年将党费集中上缴局总支委员会,并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党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支部依据《党章》,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党员在支部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并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同时建立奖惩机制。通过制定目标、加强管理、督促检查和考核评定,努力实现党员和支部的目标任务。

7.谈话提醒制度。党支部要根据党员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党员标准的执行情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策的落实情况等,有针对性的进行提醒谈话。党员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生活作风等方面有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党支部每年至少找党员谈话一次。

五、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

1.督促党员严格履行职责。大力开展党员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围绕“三解三促”,及时解决基层党员的困难。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凝聚人心,增强党的战斗力;要对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程序,做好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和违纪党员的处分工作。同时加大对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支部对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要按照党员的标准来衡量,符合条件要求的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保证积极分子队伍质量。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5—7天的短期集中培训,才能发展入党。

3.做好服务党员工作。要经常性了解党员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通过谈心、走访、慰问和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为党员提供服务。定期为党员提供业务技能培训等方面帮助,把党员培养成为业务骨干和能手。重要岗位人员的配备,要优先考虑党员和先进党员。要建立党组织帮扶制度,重点帮扶在一线工作党员、身患重病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以及先进模范党员。

各单位要把党支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党建工作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组织活动。各支部党务工作者要带头学习,带头工作,以身作则。局总支委员会将健全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抓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责任制,通过明确职责内容,细化督查措施,严格考核标准,不断推动全局基层党支部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相关参考资料:
基层党支部换届完成、基层党支部工作总结、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基层 党支部换届、基层党支部建设、基层党支部特色活动、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基层党支部两学一做、基层党支部三严三实

最新下设单位
  • 2022江苏宿迁市泗阳县统计局招聘乡镇(街道)统计协04-30

    来源时间为:2023-01-142022年泗阳县统计局公开招聘乡镇(街道)统计协管员考试时间已经确定,现将报名和笔面试时间、笔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公告……

  • 宿迁市文旅区域公用品牌正式发布04-30

    来源时间为:2024-02-042月2日,宿迁市文旅区域公用品牌在2024全市“民俗迎新春·非遗过大年”春节集中展演季活动启动仪式上正式发布。宿迁有着丰富的自然……

  • 江苏省教育厅公示04-29

    来源时间为:2024-04-2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2号)精神,经高校选拔推荐,省教育……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