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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公安局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16/5/12 14:38:41 浏览:591

原标题:宿迁市公安局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西楚网报道】5月10日下午,宿迁市公安局组织各警种部门正科职以上干部110余人,来到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中心,自觉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海参加活动并讲话。

江海指出,为加强民警反腐倡廉教育,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市公安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510”廉政警示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按照“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一次廉政作品征集活动、一次网上廉政知识积分考试、一次案件剖析活动、一次廉政约谈活动、一次纪律作风大检查”的“六个一”要求,通过一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局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

江海要求,今天是5月10日,“510”谐音就是“我要廉”,是中纪委在9年前提出的“党风廉政宣传警示教育日”,在这个特别的日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既有历史渊源,又有现实需要,同时也是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次具体实践,更是提升教育震撼力和感染力的一项有效举措。各警种部门负责人既是负责“带兵打仗”的指挥员,又是落实局党委决策部署的战斗员,肩上“一岗双责”的担子是沉甸甸的,要通过这种教育形式,既要管好自己,又要带好队伍。

江海强调,全市公安民警要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要认真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坚决抵制各种腐败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始终践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基本要求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要从警示教育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消除侥幸心理,戒除贪欲之心,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思想觉悟;活动结束后,每个人要有所思、有所悟,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宿迁市公安局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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