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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科技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6/6/10 19:18:11 浏览:1109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全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制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组织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

2、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3、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会同财政部门管理科学技术支出经费、各类市级科技基金和科技外事经费等。

4、组织拟定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政策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研究、重大科技攻关、重点实验室项目、软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

5、组织实施全市科技攻关、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农业应用研究、社会发展、基础设施、软科学研究等重点科技和新产品研制、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高新技术开发园区建设的业务指导、申报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

6、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及专利的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全市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规划;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专利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利技术的推广,依法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7、拟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科技成果的鉴定、奖励和推广;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8、会同相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激励企业创新的改革措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协助组织实施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和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9、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建设。

10、指导、协调市各部门、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的科技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行业的科技进步,负责全市科技统计监测工作。

11、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科技评估管理。

12、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

13、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地震局主要职责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宿迁市内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宿迁市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

3、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对县、区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制定本行政区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5、承担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市防震减灾工作联系会议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6、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市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协助建立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7、承担全市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8、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有关的学会、协会的工作。

9、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10、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市科技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计划处、高新科技处、知识产权处、科技人才与成果处、产学研合作处6个职能处室,下设宿迁市科技信息中心、宿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宿迁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3个单位。

宿迁市地震局内设监测预报与应急救援处、震灾防御处2个职能处室,下设宿迁市地震信息中心1个事业单位。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以创新驱动发展为主线,强基础、抓重点、创特色,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推进建设创新型城市。

(一)强基固本,强化支撑引领

着力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一是加大政府财政科技投入。积极争取政府财政资金,对企业难以或不愿意从事的研发活动,特别是一些基础应用性研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的技术平台建设等,统筹规划科技项目,大力度投入科技经费予以支持。二是充分发挥“创新券”对研发投入的普惠性支持作用。统筹用好省市科技创新券,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券引导作用,让中小企业、初创企业以及草根创业者只要想创新、愿创新都能得到政策的支持,充分体现政府支持创新的普惠性,不断完善创新券对企业、平台和科技服务的支持方式,探索创新券兑现机制改革,简化手续和流程。三是加大企业研发的科技税收政策落实力度。充分利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新政策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辅导、培训力度,鼓励企业多享受国家政策支持开展研发活动。全年落实科技税收优惠超1.2亿元。

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群。深入推进创新型企业梯队培育计划,按照“分类建库、量身定制、持续跟踪、滚动扶持、做大群体”的思路,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为梯队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对入库企业,广泛集聚项目、融资、人才、政策等资源要素予以分类扶持,加快培养壮大一批能够支撑宿迁未来发展、具有一定领先优势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头雁企业”。2016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以上、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以上、新增省民营科技型企业100家以上。

着力提升企业研发能力。以大力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作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突破口,集中力量抓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等企业研发机构和人才载体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研发机构技术创新和集聚人才的基础平台作用。通过绩效评价加强资金政策的集成、引导,加大对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的支持,正向引导有为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稳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2016年,新增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25家,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总量达到1000家。

着力建设创新创业载体。鼓励发展“四众”,多渠道、多主体建设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打造一批立足宿迁现实、具有本地特色的“众创空间”。围绕“双新一特”产业,指导各开发区加快打造企业加速器,加快形成“创业苗圃 孵化器 加速器”梯级孵化链。深化农村电商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布点、连线、成网,构建“互联网 ”创新创业服务网。优化创新创业服务,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科技创新岗等作用,建设创新创业导师队伍,打造覆盖全程的创新创业服务链。2016年,力争在国开区、高新区打造1—2个样板“众创空间”,完成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总店和市区分店的布点,建成一支200人的创新创业导师队伍。

(二)集聚资源,扩大创新供给

做专技术成果交易平台。在市场化运作、政策性支持的基本思路下,有机搭接政府的有形之手和市场的无形之手,研究制定绩效考核办法,通过考核和激励手段,保障信息流动、产学研衔接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建设目的不走样、不变形,同时调动运营方积极性,推进宿迁技术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包括推动丰富线上平台科技创新资源的内容,以资源共享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加大线下平台服务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通过开展产学研活动、创新咨询与培训等,以理念创新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2016年,完成新成果和新技术转移转化不低于500项。

做强科技金融支撑平台。聚焦创新创业主体的初创起步和成长加速两个阶段,专注创业孵化和高企梯队培养,探索建立科技创新创业母基金,推动设立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大力引进和培植天使投资、科技支行、科技保险和科技小贷公司等创新创业投资机构。不断创新科技金融工具,大力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建立“信用 专业保险服务”科技保险发展模式。整合各部门的政策和手段,做工具箱,实现一体化、平台化的服务接力,通过创新的信贷服务、多层次资本市场、政策性融资担保等渠道融通互补,为科技创新递上“接力棒”,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2016年,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池达3800万元,贷款额度超3亿元,实现“苏科贷”业务县区全覆盖,服务企业超300家,科技保险业务取得突破。

做活技术研发服务平台。推动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加强对已建、在建产业研究院的业务指导、跟踪管理、绩效评估和统计工作,健全系列配套的激励机制,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建院方式的变革,推进有条件的事业法人性质研究院转企改制。综合运用股权激励、绩效后补助、配套奖励等激励机制,继续深化和各高校、科研院所的对接合作,提升产业技术研究院科研成果的催生、应用和转化能力。

做优创新合作交流平台。大力推进协同创新,强化创新链和产业链有机衔接,继续实施“科技联姻”工程,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的深度合作和产业链上下游的资源整合。推动政府与重点高校院所的战略性全面产学研合作,通过高层互访、科技行等活动,与国内2—3所知名高校院所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为后续开展有针对性的项目合作奠定基础。创新产学研活动方式,充分发挥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会组织作用,采取联合主办、单独委托等方式,举办沙龙、讲座、论坛等形式多样的产学研活动。2016年组织重点产学研对接活动16次,其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举办的不少于4场。拓展产学研活动范围,尝试组织企业走出国门,与欧洲、美国、以色列等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在前期对接的基础上,推动企业参与积极在国外举办的产学研对接活动。

(三)优化知识产权环境,助力创新创业

对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的相关要求,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贸易等公共政策的深度衔接和融合,全面提升区域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净化创新创业环境。一是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通过实施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倍增计划,推动1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积极进行专利布局,打造专利密集型企业;鼓励300家高新技术企业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引导6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专利“清零”计划、专利“倍增”计划,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型企业培育的支撑和推动作用。二是推动专利申请和授权量质齐升。开展市级优秀专利奖评选,不断培育高价值专利,力争建成1—2家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继续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创造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各县区、园区进一步完善专利扶持政策,重点资助和奖励优秀发明专利、PCT专利;鼓励企事业单位强化创新激励,建立新型分配制度,促进科技人员创造高质量专利。力争全年全市新申请专利突破10000件,授权专利突破5000件,发明专利申请量突破2000件,发明专利授权量突破1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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