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局、环保(分)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发局(招商与经发局)、环保职能机构:
根据《宿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宿政发〔2016〕46号)、《宿迁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计划》(宿水治办发〔2016〕1号)要求,现就开展城市建成区现有污染较重企业排查、制定企业改造退出方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排查
(一)对象及范围
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化工、印染、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原料药等污染较重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以同级规划部门确认的范围为准。
(二)进度要求
请各地经信、环保部门联合开展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填写《城市建成区污染较重企业清单》(见附件1),经两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后,于9月15日前盖章报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同时报送电子版。零申报的,也请盖章报送。
二、制定改造退出方案
(一)制定方案
根据《宿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2020年要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污染较重企业改造退出任务。列入《城市建成区污染较重企业清单》的企业要在分析企业现状和行业前景基础上,制定改造退出方案,明确发展方向(转向其他行业、搬迁进园区等)、时间表、工作措施、责任人等。
(二)进度要求
对企业的改造退出方案,请各地经信部门、环保部门联合开展审核(审核意见样式见附件2),盖章后于10月25日前报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请各地加大对相关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宿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的宣传,督促企业抓紧制定改造退出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专人负责。请各地经信、环保部门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业务负责人专项负责此事,并将名单(见附件3)同《城市建成区污染较重企业清单》一并反馈。
市经信委联系人:节能与综合利用处赵晓,电话:84338547,传真:84338789,邮箱:sqjxw1989@163。com。
市环保局联系人:污染防治处韩周洋,电话:84338687。
附件:1﹒城市建成区污染较重企业清单
2﹒改造退出方案审核意见(样式)
3﹒污染较重企业排查等工作联络信息表
宿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宿迁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19日
宿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8月19日印发
附件1
城市建成区污染较重企业清单
所属地经信部门盖章所属地环保部门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所属行业
主要产品及产能规模
生产工艺
主要污染物种类
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
近三年有无环保违法行为或被处罚记录
改造退出
方向
完成改造
退出时间
(年月)
1
2
3
4
5
6
注:改造退出方向请从转向其他行业、搬迁进园区、其他(请说明)中择一填写。
经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
环保部门主要领导签字: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2
XXX公司
改造退出方案审核意见(样式)
经审核,XXX公司制定的改造退出方案(附后)符合《宿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关于到2020年城区污染较重企业全面完成改造退出的要求,时间表安排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同意其按此方案执行。
《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污染较重企业排查及改造退出工作的通知》相关参考资料:
舞阳 环保局 污染、郾城区 环保局 污染、临颍 环保局 污染、开展危险路段排查、大排查开展情况、矛盾大排查开展情况、环保局、王益 环保局、韩城 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