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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进行评价性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10 13:44:10 浏览:258

来源时间为:2020-11-09

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就宿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进行评价性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进行评价性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SFY[2020]192号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1.25万元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苏食安委[2020]7号)文件有关要求,为做好对我市已获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的跟踪评价,巩固和推动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开展2020年度市级评价性抽检,拟委托2家机构同时开展工作。

(二)主要事项:1、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抽检结果科学客观;2、严格按照国家级抽检和江苏省省级抽检的具体规定,规范开展抽检工作;3、出具检验报告和综合分析报告。

(三)采购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五、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不接受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情形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七、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信息

(一)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时间和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9:00至2020年11月16日17:30。

(二)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标书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报名地点:宿城区富康大道霸王商城1号楼310室

(三)本项目共分1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四)联系人:冯雅琪联系方式:15150719912

(五)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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