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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防专用教室工程招标代理比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8 8:01:39 浏览:256

来源时间为:2020-03-30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宿迁人防专用教室工程招标代理比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人防专用教室工程招标代理比选项目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4.8万元

(三)主要内容:宿迁市人防专用教室工程招标代理比选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供应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9年10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磋商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供应商须是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公示内的招标代理机构。

(四)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在2020年工程代理机构业务知识考核分数不低于85分。

(五)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且在2020工程代理机构业务知识考核分数不低于60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自2020年3月30日起至2020年4月7日,每天上午9时至11:30分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公休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宿迁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1001房间。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4月10日9时00分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4月10日9时30分

(三)磋商地点:宿迁市人防办11楼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接收人:徐宝忠联系电话:0527-84338012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徐宝忠联系电话:0527-84338012

八、本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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