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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关爱生命筑牢防线宿迁市“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

发布日期:2018/5/8 8:38:12 浏览:933

,逐步建设桥区水位和净空高度实时显示系统、过往船舶水面以上最大高度探测系统,障碍性桥梁建设与水域通航能力相适应的防碰撞设施。分步实施高速公路节假日小客车免费放行期间客货分流措施,对重点过江通道、经常性拥堵的高速公路路段实施货运车辆限时分流。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路网调度与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增强高速公路运行的监测预判与预防预控能力。(各县区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三)科技兴安创新工程

15.推广应用“车辆及驾驶员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落实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标准和运营商管理办法,推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终端的安装,力争实现“两客一危”车辆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推广到城乡客运车辆、重型载货车辆和半挂牵引车,提高车辆及驾驶员主动安全预控能力,强化对重点营运车辆的实时监测、动态管控和提前预警能力。结合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在“两客一危”企业推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6.深化“江苏省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的应用。在现有平台数据的基础上,引入驾驶员行为数据采集与分析,及时对车、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预警;扩大监测范围,在“两客一危”车辆基础上拓展到重型载货车辆、半挂牵引车辆、城乡客运班车。在准确监测运输企业及驾驶员安全行为的基础上,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加强对外市进入我市营运的“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利用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强化实时管控,发现问题及时抄告车籍所在地的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7.构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一体化监管平台。深化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融合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的监管数据,以及承运人、托运人的安全管理数据,实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制度。(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8.构建水路及港口危险货物运输一体化监管平台。实现国家海事、地方海事、港口管理部门在一个信息化平台上,依托VITS、AIS、VTS、CCTV等技术,对船、港、货及其各类作业安全的实时全过程监管,对港口重大危险源的实时动态监管。(交通运输部门、海事管理机构)

19.构建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的信息化举报平台。结合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推广应用交通运输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举报APP,制定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群众和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参与交通运输安全监督。(交通运输部门)

20.构建多部门参与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诚信考评信息平台。结合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诚信考评机制,向社会公布诚信等级,对列入“黑名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保监机构)

21.全面推进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在全市重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项目中,依托“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结合我市“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要求,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记录,实现安全管理档案电子化,安全信息可追溯,施工现场的人、机、环安全生产过程无缝管理。(交通运输部门)

22.全面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和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安全畅通和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示范项目建设,全面投入运行。(交通运输部门)

(四)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及交通参与者素质提升工程

23.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员职业教育。落实相应的政策、组织、资金保障措施,依托交通运输系统专业技术院校,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建立系统的大型客货车驾驶专业课程体系,突出驾驶人职业道德教育、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和预防性驾驶技能教育。(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24.建设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综合型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分类制作安全规范驾驶营运车辆宣传片,在职业驾驶人中开展文明安全驾驶人评选活动,树立典型示范。试点推广营运车辆驾驶员教育典型示范企业、港口危化品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教育管理典型示范企业。(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教育部门)

25.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活动。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把交通运输安全纳入“七进”重点内容。推行“互联网 ”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把交通运输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联合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教育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6.切实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素质。理清市县两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海事部门的安全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履职要点,以此为重点内容,将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教育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大轮训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素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海事管理机构)

(五)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程

27.构建分层次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联动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指挥的联动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

28.统筹建设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和装备库。研究编制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库建设规划,明确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标准,建立应急物资共享共用及统一调配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

29.完善高速公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以高速公路路网为重点,完善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统一建立应急指挥组织机构、统一配置和调配应急资源,尝试推行直升机救援,提高医疗急救服务效率。(各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0.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应急突发事件专项预案和第一时间处置方案的制定。组织编制道路水路客运、道路水路危化品运输、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作业等领域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和第一时间处置方案的编写指南,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各类专项预案和处置方案,开展企业应急能力实战检查。(交通运输部门、海事管理机构)

31.持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实战演练演习。有计划开展恶劣天气、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危险货物道路水路运输事故、地质灾害事故等典型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演习。组织开展多层级、跨部门的联动演练演习。(各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推动、协调、督促三年行动计划的有效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部署、动员、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并对计划的实施加强督查考核。交通运输、公安、安监、财政、教育、环保、旅游、海事、保监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分工协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明确责任、明确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资金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安全管理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尤其在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危桥改造、安全检查、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第三方服务等方面,要有经费保障。

(三)严格安全执法。要始终贯穿“十次检查不如一次执法”的理念,坚持把法律、规范、标准挺在安全管理的最前面,尤其要把《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各个领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加强联动协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原则,加强部门联动,定期组织开展联合督查,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探索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形成安全监管合力。要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信息化共享机制,以数据的共享共用,提升安全监管的效能。

(五)倡导社会服务。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发挥第三方机构在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测评估、培训教育、事故分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联合保险机构、金融机构应用经济杠杆促进交通运输企业本质安全的提升。

(六)加强工作考核。市安委会将把各地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督促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按计划推进相关工作,并对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跟踪督查和年度考核,结合督查考核结果,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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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生命筑牢防线、筑牢思想防线、筑牢防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筑牢安全防线、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筑牢廉洁防线、筑牢廉洁自律防线、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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