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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公安:打造“民安工程”促进文明城市创建

发布日期:2017/4/19 12:02:52 浏览:510

文明城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宿迁市公安部门通过加强交通管理、治安消防、预防打击和综合督导等多项整治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将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西楚网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宿迁市公安部门通过加强交通管理、治安消防、预防打击和综合督导等多项整治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将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5日上午,记者跟随执勤交警在宿城区青岛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处进行随机抽查,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仅有一辆载货三轮车,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今年,市交警支队成立37个便衣执法小分队,通过不定时、不定点查纠,对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走快车道、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宿迁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高伟说道,我们通常安排一位机动力量着便衣,观察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及时,及时通报给下一个岗点,予以查究。这样就达到了震慑目的,和我们这个实际效果。

在文明出行上,我市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4类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处罚、曝光、宣传、劝导相结合,打出了“围堵行动”“便衣行动”“曝光行动”等一系列组合拳,累计查处4类交通违法行为6.2万起。

为进一步理顺综合执法职责,我市按照“联合编制,分别牵头,逐路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由城管、公安、交通三方组成综合执法小组,实行动态巡查机制。近期,在宿城区双庄镇魏井居委会辖区内的一处绿化地旁,一辆小型客车占用绿化带一个多月时间,交通牵头,公安、城管两局配合进行处理。

据了解,综合执法小组由组长负责,每天带队对管辖路段进行不间断巡查,采取劝导、教育、规范等措施,重点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行人闯红灯等“十类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与此同时,我市还建立了督查考核机制。采取“日督查、周测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由市级相关部门组成督查小组,负责中心城区各路段环境卫生、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的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以交办单的形式督促落实整改。

《宿迁公安:打造“民安工程”促进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参考资料:
宿迁市文明创建、文明城市 宿迁、宿迁文明20条、宿迁市文明办、创建文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城市、长沙 文明创建、创建文明城市手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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