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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文广新局完成《宿迁市有线广播电视管理暂行规定》修改初稿的编制工作

发布日期:2016/6/18 8:17:57 浏览:535

根据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宿迁市有线广播电视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应予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宿迁市文广新局排定修改《规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做好《规定》的修改工作。一是充分准备。宿迁市文广新局组织局、网相关单位扎实学习《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以及《宿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并认真研究“十三五”我市有线广播电视的发展规划,确保《规定》的修改符合上位法规定、符合宿迁有线广播电视发展的实际。二是广泛征求意见。为确保《规定》修改的高质量,自年初以来,宿迁市文广新局广泛征求广电系统内外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共计收到各类意见、建议50余条。三是座谈研讨。5月20日,宿迁市文广新局组织各级局、网,以及市规划、住建、交通、通管办等单位,召开了《规定》修改工作座谈会,对各项修改意见、建议等进行了研究和梳理。现《规定》修改初稿的编制工作已经完成,随后,宿迁市文广新局将通过专家论证、进一步扩大意见征求范围等方式,及早完成《规定》送审稿的编制工作。(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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