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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6/10/1 10:36:40 浏览:1125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草案,制定全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商标知识产权战略,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认定宿迁市知名商标,推荐江苏省著名商标、全国驰名商标,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保护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情况

(一)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科、登记注册科、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科(直销监督管理科)、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和企业监督管理科、商标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财务科(审计科)、人事教育科(基层工作科)、监察室、机关党委。

直属行政机构:经济监督检查支队。

派出机构:经济开发区分局、湖滨分局。

所属事业单位:宿迁市消费者协会、宿迁市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中心、宿迁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宿迁市工商局机动车辆交易管理所、宿迁市工商局信息中心。

(二)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单位共6个,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宿迁市消费者协会、宿迁市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中心、宿迁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宿迁市工商局机动车辆交易管理所、宿迁市工商局信息中心。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创新引领,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一是试行“一证一号”改革。争取省政府、工商总局明确宿迁为“一证一号”改革试点市,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一企一码”试点实施方案,创设了18位独立编码规则。通过新旧代码、新老系统“二路并行”,商事主体与非商事主体同步推进,有效破除了推广应用环节障碍。自4月15日启动至9月底,首批69家单位参与“一证一号”改革,累计发放独立编码营业执照960份,为全国改革提供了范本、积累了经验。国家层面明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第一时间提请市政府下发通知调整编码规则、扩大登记范围,“一照一码”推开至全市所有县区、拓展至除个体工商户之外的所有市场主体。二是构建证照联动监管体系。以落实“双告知”制度为基础,运行全国首个证照联动监管平台,设置数据归集等6大模块,配套建立联席会议、运行监测和日常考核三项制度。至12月底,市本级52个单位、县区相关部门安装应用该平台,共享信息61.16万条,其中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推送主体资格信息60.14万条,认领任务、反馈结果准确率超90,纵横联动的证照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相关经验在全省推广。同时,提经市政府同意,统一执行了全省工商登记审批目录。三是优化个人网店登记规程。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优化“互联网 ”电子商务领域审批工作的意见》,明确全流程电子登记等7项任务;完成市电子商务公共平台与4个业务系统技术对接,实现个人网店申请、核准、发照全程无纸化。四是稳步开展年报公示与信用惩戒。2014年度市场主体年报率达86、居全省首位。依托黑名单管理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6.22万户市场主体因无法联系住所或未参加年报被载入异常名录、占应公示总数的12.5,526户因预付卡逃逸、严重失信等被纳入信用黑名单,,部分企业及相关负责人被实施荣誉授予、银行贷款、资格认定等限制措施。

(二)着力转型升级,“三服务三促进”效果明显。制订市局“三服务三促进”活动方案,主动做好内外衔接、沟通协调工作,推动落实“两访两帮”、“百名工商干部联百企”、“1 X”办实事等重点任务,有力促进了产业质态提升、结构优化调整。一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出台《市工商局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制定12个方面20条创新举措。直接组织或指导基层开办创业辅导56场次,发放政策解读6300册,引导600余个体工商户实现转企升级,运用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助企融资106亿元,解决证照办理、名称使用等问题1200余件,全市新增公司制私营企业11756家、同比增长46,其中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8745户、增长28.26。二是引导新型业态成长。组建并依托宿迁市网商协会,推动金融机构、广告公司、生产企业、有形市场加快线上线下融合,陆续举办电子商务技能培训8期、“创客路演”16期。强化现代服务行业、战略新兴产业等定向服务措施,全市现代服务业占企业总数比由2014年的19.8提升为23.4,新招引投资5亿元的佳邓科技项目投产运营。三是扩大商标广告效应。促成“洋河”等8件商标参与国际注册,“衲田”等188件系列商标被国家商标局受理、“洋北西瓜”地理标志通过注册,新增著名商标17件、驰名商标2件,品牌发展潜力指数位居全省第五。跟进广告园区建设,争取省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园区综合配套和产业集聚能力显著增强。

(三)突出问题导向,重点监管维权不断突破。一是强化重点行业监管。牵头全市中介服务与公共行业调研执法行动,经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省局成立由我局为主干的专案组,对部分公共服务业涉嫌垄断线索展开调查。逐一规范4S店资质条件、保险代办、售后服务,破除汽车行业潜规则取得积极进展。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监测各类广告4.12万条,约谈广告单位30家,在国家工商总局监测数据通报中,我市主流媒体广告违法率继续保持全省最低水平。二是强化重点商品整治。开展酒类与酒类包装物集中整治,引导签订《正常经营酒水包装物承诺书》227份,立案27件、移交公安机关2件,查获假冒侵权白酒8586箱、销毁非正常开启酒类包装5200余个;开展电线电缆等41类商品抽检340个批次,立案280件,商品抽检全部合格率同比提升2个百分点。三是强化网络市场执法。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检查网站1300个,立案查处13件,关闭网站3个,协助3个网络交易平台整改格式合同问题150余条,调解网络交易纠纷350余起。四是强化农贸市场治理。全面推进中心城市农贸市场标准化进程,牵头制定了《中心城市农贸市场秩序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农贸市场督查评分表和具体工作要求,建立市、区、街道三级,以及经营、主办、监管“一场三方”责任体系,联合市文明办、市城管委开展6轮26次督查排查活动、查纠各类问题2000余个,农贸市场反弹回潮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五是强化消费维权共治。注重消费维权引导,共同组织“携手共治、畅享消费”3.15主题权益日活动,向义乌商贸城发放质量共建公开信500余份,首批305户经营者获颁诚信经营承诺标识,泗阳县金三角家具广场被评为全国诚信文明市场。推进12315维权网络建设,新建6个残疾人维权联络站、2个网络平台维权服务站,“五进”站点达336个。提高12315热线处置效能,受理各类诉求16243件,消费者满意率91.7。12315热线在11月初成功整合至12345,实现了资源集约、政府分办。继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新创成省级诚信品牌企业4家、示范街区3个、先进示范单位34个。

(四)重抓机制构建,基础运行保障更加扎实。是体制调整、职能划转渐进有序。二是机关教育培训灵活多样。三是作风倒逼机制趋向完善。四是信息宣传与理论研究成果丰硕。研究论证“一证一号”编码规则,编纂了宿迁工商19年发展简史,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30余家主流媒体多轮多次到市局和一线注册窗口采访报道。五是沟通协作体系逐步形成。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219.5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31.36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一是从2014年10月起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养老金从2014年10月起补缴;二是省工商局拨专项补助资金(办公用房修缮费、市场整治经费、反垄断打假经费)。其中:

(一)收入总计3219.5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23.13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35.94万元,增长5.69。主要原因是从2014年10月起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养老金从2014年10月起补缴。

2、其他收入696.43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从省工商局取得的专项补助资金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395.82万元,增长131.67。主要原因是省工商局拨专项补助资金(办公用房修缮费、市场整治经费、反垄断打假经费)。

(二)支出总计3219.5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7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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