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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市农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7 10:03:19 浏览:574

各县(区)农委,泗洪县水产局,宿迁经开区、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农业主管部门,委有关处室、单位:

依照《江苏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委领导分工和各处(室)、单位职能,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农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善龙市农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解永生市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宋崇群市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银燕市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萍萍市农委副主任

崔树全市农委党组成员

张成亮市农委副调研员

成员:张玉宏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安全生产监管处)处长

陈以强市农委计财处处长

樊圣春市纪委派驻市农委纪检组副组长;市监察局派驻市农委监察室主任

张新华市农委农业处处长

孙帮利市农委园艺处处长

高学罗市农委科教处处长

郭民市农委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处处长

王文胜市农委畜牧兽医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副处长

俞路市农委办公室副主任

乔前军市农委渔业处副主任科员

方雷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张剑市渔政监督支队支队长

施菊娣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陈之政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植保站站长

程凤科市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主任

芮国兴市畜牧兽医站站长

王迎春市农委能源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安全生产监管处),张玉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委各业务领域范围安全生产行业监管(管理)和指导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分析和预测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组织指导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职能部门落实防范安全生产责任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与市安监局及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络与协调工作,做好农业安全生产信息的上报。

2、办公室:承担委办公区域水电线路、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及我委负责的市政府大楼西侧“千鸟园”等重要场所的安全检查。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彻底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

3、计财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和安全生产资金管理。

4、监察室:负责对在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中落实不力,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依纪提出处理意见。

5、科技教育处:负责督促指导农民培训单位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农民培训组织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农民培训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6、农业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处):负责指导落实全市种植业生产、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业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全市农业主管部门重点加强对农业沼气工程、秸秆气化站等重要场所和重要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农村沼气、秸秆气化站等工程在施工维护、工程运行等重点环节的安全事故,并建立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台帐和定期检查制度。督促指导全市本业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加强监管业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宣传培训。

7、园艺处(观光农业指导处):负责指导全市园艺生产的安全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建设等重要地区的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全市本业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8、畜牧兽医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市畜牧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危旧畜禽舍等重要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全市本业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9、渔业处:负责指导落实全市水产养殖等渔业生产业务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渔政、渔港、渔业船舶检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全市渔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水产养殖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台帐和定期检查制度。指导各级渔政部门做好渔业管理水域和渔业船舶等重要场所和重要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全市本业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10、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处:负责指导落实全市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全市农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畜禽屠宰场等重要场所和重要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台帐和定期检查制度。督促指导全市本业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11、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落实农药销售等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监管台帐,有效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销售。

12、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落实兽药(渔药)销售等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高毒高残留兽药的销售。督促指导全市农业主管部门做好畜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的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台帐。

13、市渔政监督支队:负责落实本业务领域范围安全管理和指导职责,切实做好渔政渔港和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渔港水域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渔港、渔船、渔业船员等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渔区、重点渔港等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要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安全监管台帐。扎实开展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应急演练、防台防汛和渔船职务船员培训工作,认真做好恶劣天气预警、预报、预防及信息传递落实。

14、市农技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有效杜绝农药使用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

15、市农委检测中心、市畜牧兽医站:做好对实验室等重要场所、重要环节的防火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安全监管台帐。对试验试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要按规定安全保管,对废水、废气、废液、废渣等,严格按照规定处置,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人体伤害。

各单位要依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把各项措施抓紧、抓细、抓实,全力做好农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为全市农业丰产丰收奠定坚实基础,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关于成立市农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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