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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委、市政府最新通知

发布日期:2021/9/21 21:40:51 浏览:794

设者和接班人。改善课堂教学,调动青年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完善知识结构,培养创新兴趣和科学素养。科学设计开展实践育人活动,探索实施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等途径,帮助学生开阔视野、了解社会、提升综合素质。加强团教协作,将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中职、高职教育分段培养、联合培养。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突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深入开展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创建,创造和谐优美校园环境。依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参加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市委、市科协)

2.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更加注重丰富办学资源、建设发展性政策体系、提供贴心的教育服务,不断提升青年学子及其家长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深化教育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丰富拓展学生成长路径,让青年学生拥有更多自主选择学习的机会。进一步优化城乡教育布局,合理划分施教区,保障学位供给,逐步消除大规模和大班额现象。加快义务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办学,实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改善提升工程,全面加强控辍保学,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100。加快推进高品质高中建设,引领带动全市普通高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品质,提升民办高中办学质量。逐步分类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完善进城务工青年、少数民族青年和残疾青年等青年群体帮扶救助机制,健全资助体系、完善资助方式。保障贫困家庭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权利,切实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参加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3.强化社会实践教育。加强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为青年社会实践提供帮助和便利。广泛开展大中专学生“三下乡”、苏北计划等社会实践活动,每年组织开展青年学子暑期见习和学子看家乡等主题活动,鼓励大中专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促进青年在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应用到青年就业、创业等领域,引导青年践行诚信理念并积极参与诚信宿迁建设。(牵头部门:团市委、市教育局;参加部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宿迁银保监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4.培育青年人才队伍。将青年人才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的战略资源,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电子商务人才等领域青年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青年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建立健全青年人才发现引进、评价培养、选拔任用、激励保障等制度,深入实施“青年人才培养集聚计划”,发挥“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招引培养更多专业化、复合型青年人才。在市“双千工程”“双创计划”等人才项目中加大对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在重点学科领域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参加部门: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青年身心健康

发展目标:持续提升青年营养健康水平和体质健康水平,青年体质合格率超过93。关爱青年心理健康机制进一步完善,青年心理健康问题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青年心理健康辅导和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引领青年积极投身健康宿迁建设。

发展措施:

1.提高青年体质健康水平。严格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学校教育中强化体质健康指标的硬约束,促进青少年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倡导科学用眼、合理膳食、适度运动、规律作息。扎实推进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体教融合,保证体育课时和课外锻炼时间得到落实,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进一步夯实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名校办名队工作,创建省级体育特色学校(园)70所。建设更多适应青年特点的体育设施和场所,不断优化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服务功能,方便青年就近实施健身运动,青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平方米以上。鼓励和支持青年体育类社会组织发展,为青年参与体育运动创造更好条件。建立健全青少年营养监测评价制度,开展青年体质监测,加强对青年运动健身的科学指导。(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参加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团市委)

2.加强青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注重加强对青年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青年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培养良好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重点抓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在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3000配备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在中小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设置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力争实现在校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100。建设市“12355”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为青年提供公益性线上线下心理辅导。支持心理咨询专业化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心理健康专业化人才队伍。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心理问题。加强对不同青年群体社会心态和群体情绪的研究、管控和疏导,指导青年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帮助缓解青年在学习、就业、情感等方面的压力和问题,主动防范和化解群体性社会风险,促进青年身心和谐发展。(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倡导健康安全生活方式。将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好青年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引导青年尊重生命、热爱生活、安全成长。倡导青少年合理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鼓励青少年“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广泛开展禁烟宣传,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等有关法律规定,在青年群体中形成支持禁烟、自觉禁烟的良好氛围。完善艾滋病和性病的防治工作机制,通过“青春红丝带”等专项行动,加强对青年学生、流动青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确保青年重点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超过90,推广有效的干预措施,切实降低艾滋病和性病发生率。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年群体尤其是青年学生群体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定期组织青年参与公共场所安全演练,开展灾害逃生、伤害自护、防恐自救、互助互救等体验教育,增强青年在应对突发性事件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进一步降低青年因交通事故、溺水、生产事故等导致的意外伤害发生率和致死率。强化对娱乐、服务、交通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开展青年职工健康监测,有效预防青年职业病的发生。(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

四)青年婚恋

发展目标:青年婚恋观念更加文明、健康、理性。青年婚姻家庭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青年的婚恋相关法定权利得到更好保障。

发展措施:

1.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注重青年婚恋观教育,发挥大众传媒的社会影响力,广泛传播正面的婚恋观念,强化青年对社会交往活动和情感生活的尊重意识、诚信意识和意识,引导青年带头践行“人情新风宿9条”,弘扬文明节俭新风,抵制陈规陋习,倡导结婚颁证、公益婚礼、集体婚礼等文明节俭的婚庆礼仪。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加强家教家风建设,培育家庭文明。倡导青年“常回家看看”,鼓励青年与父母长辈常话家常、常吃便饭、常尽孝道,加强与子女情感沟通、关心陪伴,主动担起家庭责任。倡导青年夫妻自力更生、共同奋斗、勤俭持家、理性消费,做好夫妻双方理财规划,加大对超前消费、过度借贷风险提示,不做“啃老族”。将青年赡养父母、养育子女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参加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团市委、市妇联、宿迁银保监分局)

2.切实服务青年婚恋交友。倡导健康的青年交友交流方式,举办各类婚恋交友联谊活动,扩大青年交往“朋友圈”,重点做好大龄未婚青年等群体的婚姻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推动成立青年婚恋交友服务联盟,实现资源有效整合,为青年提供安全、可靠、便捷的婚恋交友服务。进一步规范市内已有的社会化青年交友信息平台和婚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团市委;参加部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3.开展青年性健康、优生优育教育。积极开展生殖健康进校园活动,加强性知识普及,预防和减少不当性行为对青年造成的伤害。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网络信息监管,有效遏制淫秽色情信息对青年的不良影响。加大适龄青年婚育辅导、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和产前检查的普及力度。大力弘扬以“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核心的婚育文化,坚决抵制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参加部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团市委、市妇联)

4.保障青年婚姻生育法定权益。平稳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充分保障女性青年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保障女性青年在公共场所及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享有母婴室等服务设施,保障男性青年在女方产假期间享受护理假和共同育儿假。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年人赡养、残疾照料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五)青年就业创业

发展目标:青年就业比较充分,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高校毕业生来宿留宿返宿就业比例不断提高,本地高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95以上。青年就业权利保障更加完善,青年的薪资待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青年创新创业环境更加友好,创业活力明显提升。

发展措施:

1.加强青年就业服务。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产业等经济政策的相互衔接,强化与人才、教育、社保等社会政策的统筹协调,完善青年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实施“青春归宿”工程,大力推进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平台建设,围绕宿迁主导产业、先导产业、社会事业等领域,建立紧缺型人才目录及定期发布制度,吸引更多青年来宿、返宿就业。实施本土就业倍增计划,不断完善高校、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人才培养与我市产业发展匹配度,提高毕业生本土就业率。建立健全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实训制度,倡导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促进职业院校学生精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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