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5-17
近日,《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司电〔2023〕45号)文件公布了全省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名单,宿迁市成功入选。
司法协理员是指协助司法行政干警开展合法性审查、社区矫正管理、指导监督协调行政执法、调解、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的编外辅助人员。
下一步,宿迁市将按照科学规范、部门协同、统筹推进、责权明晰、严格监督、合理保障的原则推进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司法协理员的岗位职责、准入条件、待遇保障、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为全省、全国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积累经验、提供示范。(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