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宿迁 > 下设单位 > 正文

宿迁市质监局出台《打假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6/6/15 8:02:07 浏览:456

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宿迁市质监局出台了《打假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据介绍,《打假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打假举报的方式、举报事实的认定、奖励金额比例的确定、奖金领取方法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案件没有实际收缴罚没款的,除给予精神鼓励外,可视情节给予50元至200元的奖励。对于经立案调查后未作行政处罚但移送给公安部门查处的大要案件,可视情节给予3000元以下的奖励。举报奖奖励金额按立案查处的罚款数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宿迁市质监局出台《打假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相关参考资料:
四川省质监局、质监局、质监局 日化、省质监局 机关、省质监局 信息中心、王益 质监局、江苏省质监局、开封质监局、韩城 质监局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