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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开展2020年法治宿迁示范创建

发布日期:2020/3/19 0:09:08 浏览:281

来源时间为:2020-03-18

为贯彻落实《法治宿迁示范创建实施办法》,深化法治宿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创建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提供坚实基础,3月16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通知,对2020年法治宿迁示范创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宿迁建设,深刻认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集中力量,奋力攻坚,迅速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启动示范创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抓好示范创建的动员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创建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二要狠抓措施落实,培育法治特色亮点。要对标找差、真抓实干,尽快补齐短板、改善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协调发展;要将法治建设融入业务工作,努力打造法治建设特色亮点,形成品牌效应,争创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法治建设示范样板。三要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推荐申报。各申报地区和单位于9月1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各县(区)委依法治理办和各功能区依法治区办于9月30日前完成初审推荐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根据第三方评估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于10月30日前组织力量对排名位居前列的申报地区和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四要严格纪律要求,提升示范创建质效。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监督管理,在示范创建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示范命名的,以及致使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获得初审推荐的,取消本次示范创建资格,且不得申报下一次法治宿迁示范创建。(郝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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