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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湖滨新区高新产业园区污水管网合欢路污水泵站及附属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2/2 12:09:46 浏览:532

宿迁市湖滨新区高新产业园区污水管网工程已经宿滨经发【201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合欢路污水泵站及附属工程潜水泵设备及其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及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湖滨新区合欢路污水泵房

1.2工程规模:4台潜水泵、格栅除污机、压榨机、闸门、启闭机、电动葫芦、检修潜污泵等。

1.3工期:设备交货期为接到业主供货通知单80日历天内,设备安装及调试期为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GB50231-9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及国家其他相关标准,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设备交付时提供泵及其他设备材料测试合格证书。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所有设备材料到达现场经确认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泵设备安装完毕,经甲方及法定机构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70。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一年且经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待维保期满后一年内结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迁市湖滨新区高新产业园区污水管网合欢路污水泵站及附属工程设备采购4台潜水泵、格栅除污机、压榨机、闸门、启闭机、电动葫芦、检修潜污泵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维保。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泵制造商或经泵制造商授权的泵经销商。投标人为泵经销商时,应持有泵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但泵制造商一个品牌针对本项目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每个投标人只能以一个泵品牌参加投标;

4.2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投标人201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开标时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注册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4.5其他条件:(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具有《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相关内容可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下载,联系电话:0527-84396017?王成);(4)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4年12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2015年1月6日下午17时30分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12-58173200,15850923059。

5.2CA锁办理: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书面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月22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开标四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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